本报兰州6月28日电记者周文馨记者从甘肃省政府获悉,该省将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以此来建立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
据悉,这部正在由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条例草案规定,甘肃省将实行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资金,为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供补助,并动员全社会力量为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子女就学提供资助。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采取减免学费等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每年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3%至5%,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和奖励优秀学生。
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应当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一般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该条例草案还要求,对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或非法颁发、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混乱影响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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