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公民了解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汝州市人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制定了《公民旁听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暂行办法》。通过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引导公民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密切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该办法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次旁听市人大常委会的公民人数一般为3—5人;旁听公民对所旁听的会议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在会后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反映;对旁听人员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闫旭辉)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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