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湖北)十堰市公安局民警尹会忠酒后驾车致一死一伤,当晚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0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作出开除尹会忠公职的决定。对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将依据调查结果作出。
当晚10时20分,尹会忠醉酒后驾驶一辆民用轿车,行驶至人民中路路段时,先后将穿越人行横道的行人谭某、姚某撞倒。
尹会忠驾车逃离现场。姚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谭某受伤,仍在医院治疗。
接到报警后,该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警力布控堵截,于当晚11时许将尹会忠查获。经检测,尹会忠血液乙醇含量属醉酒。
事发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相继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迅速查清全部事实,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快速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严肃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公平公正。昨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案情,要求全市公安民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刘娜)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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