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州日报报道,最近两年,浙江三门县检察院根据实名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处了8个案子,使16名犯罪分子受到了刑事追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50万元。为此,该院近日对16名举报人给予上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这16名举报人为村民,所举报对象除村干部外,还涉及事业单位、国企等工作人员,所涉罪名以挪用公款罪为主。其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个案件,7被告人共挪用公款近100万元,7人均被判刑。举报人最多的一个案件为8人共同举报,最后3名被告人被判刑。另有两起为受贿罪,其中一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在挪用公款案件中,挪用数额普遍较大,大多超过20万元。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无论群众采取何种形式举报,检察机关都将认真受理,严格保密,迅速调查,公正处理,及时反馈,尽快给控告人、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悉,所有通过实名举报使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院均会给予奖励。对于提供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副科)贪污贿赂要案线索者,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对有追缴赃款的案件,在赃款的10%之内给予举报人奖励。 (来源: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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