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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男子聘礼不够未婚妻出走 发帖欲卖肾筹钱

2009年07月02日19:5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愿意去卖肾筹集聘礼,只希望她能原谅我,回到我身边。”因聘礼不够,未婚妻出走失踪三个月后,苦寻无果的长乐男子在福州一论坛发帖,寻找未婚妻。

  近日,一名叫冷锋520369的网友在福州便民论坛上晒出寻人帖子,写明:“卖肾找老婆。
离家出走的老婆叫杨苏琳,今年24岁,南平人……找不到老婆我就自杀了。”帖子还写明老婆离家出走时的穿着,留下联系电话,希望大家帮忙找。

  帖子一发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一名叫“阿笔特”的网友说:“别想不开了,如果你老婆心智健全的话,肯定就是抛弃了你,都不要你了,你还为她自杀?值不?”有些网友也替该男子揪心:“死后还有世界,自杀解决不了问题!!!”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发帖人郑先生。郑先生称,他是长乐玉田人,帖子上所称的“老婆”,其实是未过门的女友。去年10月,他在长乐金峰认识了女友杨苏琳。三个月前,两人打算结婚,结果因聘礼问题,他与女友家人产生分歧。“我只能拿出两三万作聘礼,她的家人却要求十几万。”他说。

  郑先生拿不出这笔钱,一度有过卖肾筹聘礼的想法。虽然这种想法不现实,但女友还是被他感动了,可不久,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女友因此离开了他,手机号也换了。

  “她走了三个月。三个月里,我没有停止过找她,却一直没有她的下落。为了找到她,我到南平的街上贴寻人启事,仍无济于事。”郑先生说。找人的方法都用尽了,无奈下,他只好上网发帖子找人。

  “我愿意去卖肾筹集聘礼,只希望她能原谅我,回到我身边。”他说。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律师表示,国家对出卖身体器官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郑先生的做法是违法的。婚姻收受聘礼是一种封建陋习,如果女方家长因聘礼而不愿女方与男方结婚,等于变相干涉婚姻自由,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他建议,年轻人应该正确地看待爱情,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余少林黄见锦)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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