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交通事故索赔目的 高台两农民大闹村委会3天
停尸闹丧 有理无法被拘
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 通讯员殷生飞) 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双方就死者民事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为达到索赔目的,死者亲属竟将尸体停放到村委会门口长达3日之久。
6月3日12时许,在高台县巷道乡某村经营商店的杨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该村附近肇事致村民杨某死亡。6月5日,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队协商杨某死亡的民事赔偿时,因意见分歧未能达成协议。6月6日9时许,杨某之子及胡某等人为达到赔偿目的,不听村民劝阻,将杨某的尸体停放在该村村委会门前,时间长达3日之久,直至6月9日下午5时许,达到其要求的赔偿目的后,杨某之子及胡某等人才将杨某尸体搬走入葬。其间,交警队、派出所、乡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劝解杨某之子等人将杨某的尸体搬离,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但杨某之子以无钱为由拒绝搬离尸体,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近日,高台县公安局对违法停放尸体的杨某之子及胡某给予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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