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首单或花落上海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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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宽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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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视新闻综合频道
《新闻夜线》】7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这不仅可以帮助中国进出口企业锁定汇率风险,也标志着人民币向国际化迈出了坚实一步。
管理办法规定,率先在中国境内进行试点的省市为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个城市,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