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江宁区检察院迅速组织人员,提前介入事故调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江宁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积极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7月1日上午,该院检察长王俊、副检察长李兵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与公安机关一同举行案情分析通报会,深入研究案情,并就事故的调查及案件的定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侦查建议。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6月30日晚8时15分许,家住东山街道金盛路的张明宝(男,1966年4月出生,现任淮安五建公司南京分公司、高尔夫国际花园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与他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并饮用白酒后,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西瓜摊,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江宁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后,与在场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当即将张予以控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抽血化验鉴定,张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8.1mg,属醉酒驾驶。
目前,江宁区检察院已安排侦监科有关人员全程介入“6·30”事故的处理工作,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记者崔洁 肖水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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