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于7月4日对外宣布,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已经分别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正式签定了《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中国银行由此成为首家完成与海外代理行签署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协议的银行。
协议签署后,中国银行已经可以开始代理上述两家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据王兆文介绍,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也已与11家海外代理行就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达成共识,并为其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这11家海外代理行主要位于企业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多的港澳和东盟地区,包括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香港永亨银行、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香港分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香港分行、印尼曼地利银行香港分行、韩国韩亚银行(香港)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此外,中行上海分行已经为17家中行的海外分支机构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包括亚洲地区的中银香港、澳门分行、新加坡分行、东京分行、马来西亚分行、雅加达分行、首尔分行、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以及中行纽约分行、巴黎分行、卢森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加拿大中行、米兰分行、南非约翰内斯堡分行和赞比亚中行。
7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期待已久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开办在即。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既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王兆文表示,作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全球清算网络最发达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一直是境内外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和资金清算的首选银行。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中,中国银行也已成为海外代理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最佳选择。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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