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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平安大局中站位何在陕西陇县法院参与综治维稳调查

2009年07月05日12:0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2007年,陕西省陇县公众安全感满意率排在全省第51位;2008年,这个排位上升到第19位;全县群体性事件、进京非正常访、赴省集体访较上年均下降近七成。

  在这幅升降图背后,另有两个数据:2008年,陇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89起,法官主导调处了1187起。


  陇县法院是如何打通推理判案与综治维稳之间的阻隔的?

  个案剖析一个潜在上访户的消弭

  陇县曹家湾镇曹家湾村的曹仁才和曹勘定终于坐在一起了。此前,他们的关系是原告和被告,更有可能成为仇人。

  “如果半年前的案件没有得到解决,我很可能就是一个上访户。”曹勘定这样定位自己。

  2008年8月,曹仁才的孙子在与曹勘定的儿子玩耍时,用土枪将曹勘定的儿子打成重伤,先后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且到现在都没有完全康复,后续治疗费用还需要10万元。私制土枪的曹仁才很快因非法制造枪支被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曹勘定以监护人的身份对曹仁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曹仁才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法官认为,曹勘定儿子的重伤并非曹仁才直接造成的,按照法律规定,曹勘定只能向曹仁才的儿子儿媳(肇事孩子的监护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但是,曹仁才儿子一家经济状况不好,如果起诉,最终也无法执行。而曹仁才有退休金,有赔偿能力。法官与曹勘定和曹仁才沟通,建议由曹仁才主动承担该笔医药费,同时将该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已经花去的1万元医疗费由曹仁才全部承担,后续的医疗费由曹仁才承担8.2万元,并迅即交付。

  曹仁才很感谢法官的调解,给了他悔过赔罪的机会,可以弥补自己的过失。

  曹勘定说,事情发生后,他一定要为孩子讨回个公道,估计一辈子要和曹仁才成为仇人了。但最后经过法官的调解和帮助,肇事者监护人被判了缓刑,而且很快给付了医疗费。两个家庭得以完整,并和睦相处。

  试点尝试8个高标准法务庭的成立

  两个老曹得到的调解,来自曹家湾村法务庭。

  2008年6月,陇县法院在曹家湾镇8个自然村试点“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成了8个高标准的法务庭。

  法务庭包括1名驻村法官、1名参审员(由村支书担任)、1名调解员(由村主任担任)。

  “农村纠纷标的额往往很小,村民觉得不值得去打官司。但是问题不解决,矛盾又会慢慢激化。驻村法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在参审员和调解员的配合下,依据法律、人情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陇县法院驻村法官周兴国分析说。

  “到法务庭不用交钱就能办好事情!”曹家湾镇农村信用社主任曹巨虎通过法务庭尝到了甜头。信用社在法务庭的协调帮助下,收回了3万多元不良贷款。

  2008年,由于受“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曹家湾镇很多奶贩子损失惨重。1名奶贩子收购了曹家湾镇九户奶农的牛奶后无力支付5万余元的奶款。奶农们认为拿不到钱,县政府必须得负责任,于是找到乡里和县里,眼看就要演变成上访事件。三里营驻村法官了解后,及时介入该案。通过与参审员通气,了解到这名奶贩子曾经到东南法庭起诉过别人欠自己12万元借款。于是,陇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院院长冯华决定,两个法庭统一办案,两案合并,奶农很快拿到了欠款。

  在参与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法务庭的参审员和调解员都接受了法律培训,逐渐能够运用法律解决各种矛盾。曹家湾村参审员曹浩民说:“我们村干部对人熟悉,对法不熟悉。驻村法官来了之后,指导我们依法办事,没有连锁反应,没有后遗症。我们从担任法务庭参审员和调解员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对以后的工作也有指导作用。”

  农村是个人情社会,民风民俗对老百姓的法律认知有着极大的影响。两名村民发生矛盾纠纷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占理的一方虽然觉得自己肯定能赢官司,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制度,拿不出有效的证据就导致败诉,最后有可能导致上访事件。而到村里开庭是“一村一法官”最拿手的好戏,当事人面对全村老少,因顾及情面撒不成谎,在民意面前只好服判息诉。

  底下乡王马咀村村民王生文与弟弟因宅基地纠纷闹了将近20年,弟媳妇“在村里横着走,没人敢惹”。王生文的儿子一次在与其婶子争吵时,气急之下打掉了婶子两颗门牙。婶子告到驻村法官处,要求给侄子判刑。驻村法官周兴国在参审员的帮助下,召集群众在村里公开开庭。庭审过程中,婶子夸大事实,说侄子用大石头、大铁棍打自己。在场群众哄堂大笑,说要是那么打你早没命了,羞得婶子满脸通红。最后法官做工作,鉴于造成的伤害不严重,而且侄子刚刚结婚,遂判决侄子管制1年,同时支付婶子医药费,并当场向婶子道歉。泼辣的婶子也就无话可说了。

  陇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华深有感触:涉诉上访增多,实际上是民心民意对不当司法行为的挑战。要扭转局面,除了有针对性地解决涉诉信访,更要从司法运行的理念、体制和机制上对老百姓的要求作根本回应,而不是要求群众适应我们的做法。而法务庭扎根基层、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化解矛盾、普及法律,则是为基层稳定、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前景期待西部山区化解矛盾新模式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县里摇了铃。

  2008年6月之后,陇县县委连续数次发文,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此机制,各个系统学习此机制,结合工作特点,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书记杨宝玉给出的理由是:“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维稳工作中凸显法治力量,架起了群众与政法机关良性互动、共建和谐的桥梁和平台,使政法机关在维护稳定和谐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法务庭也成为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宝生说,目前,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重困扰法院工作。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法院工作的成效,不能只看办了多少案件,还要看矛盾纠纷有没有得到真正化解。不能只看办案的数量,更要看办案的质量。因此,我们不仅要把化解矛盾作为审判工作的目标追求,还应该把化解矛盾作为审判工作着力点,作为审判工作重要考评标准。

  宝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乌永陶多次调研,感觉到“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可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破解了涉法涉诉信访多,执行难,打官司难等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些难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一条新路子。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认为:在仅仅1年多的时间里,陇县法院运用新机制解决了大量的涉诉上访和执行难案,化解了大量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群众欢迎。在目前的中国国情下,尤其是在西部山区,“一村一法官”不失为一种有效化解矛盾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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