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首签人民币结算清算协议
新快报讯 (记者 张艺 通讯员 刘湘虹 蔡承君张磊段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出台后,国内外便翘首期待单笔业务的破冰之时。记者昨日从中国银行了解到,7月4日该行广东省分行分别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成为首家完成与海外代理行签署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协议的银行。
中银香港从6日起提供人民币贸易清算服务。同时,工行、农行、招行也表示,该业务已整装待发。
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成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城市。《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既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中行称,目前该行广东省分行还与6家海外代理行就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达成初步意向,并为部分代理行预开了人民币清算账户。这6家海外代理行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此外,中行广东分行已经为澳门分行、首尔分行和曼谷分行3家中行的海外分支机构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
据了解,其他商业银行也已整装待发。招商银行早在今年初已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团队,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准备工作。招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士称,该行目前已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广东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在本周二公布有关的试点城市具体措施及试点企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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