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外地传销客梦断宁乡
为脱传销虎口,他纵身跳下三楼
*张某不幸身亡魂断异乡 *宁乡执法人员遣散数百名外地传销人员 *5人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记者 陈国忠 通讯员 彭娴 戴斌
提示
今年初以来,河南、贵州、云南、陕西等地的众多梦想一夜致富者来到宁乡,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传销人员非法拘禁酿命案
今年春节后不久,宁乡县的玉潭、白马桥、历经铺、双凫铺、梅家田等地,突然涌入大量操外地口音的人。当地村民发现他们根本没做什么正经事,要么在一起聚会,要么在一起上课唱歌。
“他们难道是在搞传销吗?”疑惑的村民将看到的情况报告给了公安和工商部门。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证实这些人确是聚集在一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
现年22岁的王玲玲来自河南登封,负责设在历经铺乡金南社区二组某居民家三楼的传销窝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她是这个“家里”的“家长”,“家里”每隔几天便会来新人,他们会对新人看管得很紧。4月5日13时许,王世兵将朋友张某骗至这里后,说是为其介绍工作,并将其手机收走了。“我想到工厂去看一下。”张某的话音刚落,就被人强行拖至另一卧室,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这时,王玲玲开始对张某输灌“公司理念”,欲对张某强行“洗脑”。张某这才明白自己落入了传销窝点,欲离开这里并与家人联系。但王世兵、王玲玲、杨均宝等人采用阻拦、不准打电话、锁门等方式,将张某控制在该传销窝点内,并要求其加入传销组织。张某在人身自由被控制2小时后,从三楼跳窗逃跑,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玲玲等5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被遣送回乡竟杀回马枪
张某遭非法拘禁跳楼身亡的恶性案件发生后,宁乡公安、工商等部门高度重视,针对外地传销人员的打击行动迅速展开。
4月26日,历经铺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一名传销人员,遂循线跟踪,掌握了他们的基本活动情况。4月27日晚,民警将该传销组织的6名所谓“领导”引至玉潭镇某宾馆,然后将他们一举抓获。经审讯,来自四川、重庆等地的苟华、冉清等人交代,他们自去年3月以来,组织90余人在望城、宁乡等地,以推销天津某公司的化妆品的名义,采取引诱、胁迫等方式,要求参与者缴纳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来获得代理资格,进而达到拉人头骗钱的目的。
5月7日,两名来自安徽的中年人焦急万分地来到玉潭派出所报案,称其18岁的侄子“大宝”在宁乡进行非法传销。“大宝”在电话中说要叔叔寄7000元来,并透露自己住在宁乡县城一环路。民警驱车行驶至老城郊医院路口处时,在公用电话亭内见到了“大宝”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根据“大宝”提供的情况,5月8日,民警一举端掉了刘庆等人的3处传销窝点。经查,刘庆等人组织50余人在玉潭镇、城郊乡等地,以推销某品牌化妆品为名进行传销活动。警方已抓获他们中的20多人,其中18人为“80后”、4人为“90后”。
5月12日,工商执法人员和白马桥派出所民警在白马桥乡珍洲村某民房内,将李欣洁等17名传销人员抓获。据了解,这伙人曾于4月2日被宁乡执法人员遣送至长沙火车站,没想到他们杀了个“回马枪”,竟悄悄地潜回宁乡!
听课笔记透露传销技巧
记者从被抓获的传销人员口中发现,他们大部分都是被同乡、亲友、同学骗至宁乡的。据了解,一般每个传销窝点内都有一个“家长”,此人一般是由业绩比较好的人担任,主要负责管理传销人员的饮食起居,并组织上课学习和发展“下线”。大家在“家里”一起住宿、吃饭,被子必须叠成方块状,鞋子、漱口杯等物品一律摆放在统一位置,就连抽烟都是同一个品牌。
来自湖北的传销人员赵某这样描述在“家里”的一天:
早晨6时起床,听课,了解如何拉“下线”的技巧。随后,抄资料,被骗至传销组织的人,不论文化程度如何,每人都会有一个小本子,用来上课作记录或手抄资料。如果新来了成员,还会有认识新朋友、拉家常、做游戏等“丰富多彩”的环节。下午5时,又会继续上课,传授“营销”知识,学习怎样鼓动别人加入等。
记者随意翻阅了一本收缴的“听课笔记”,其中这样写道:“经过老师的教育,我体会到我是重新来到这个世界”,其更是将听课心情概括成“激动万分、终身难忘”。至于如何实现所谓的“另一个生命”,“老师”教育的“技巧”就是:诱导、欺瞒、哄骗、胁迫等。
在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记者惊讶地发现,他们已详细列出了发展的重点候选人:在做生意过程中亏本的人;和本行业相关的人如保险员、业务员等;无工作前景的人,如下岗工人、无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号召力的人,如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不满足于现状、急于跳槽寻找机会的人;打工者;怀才不遇的人;懒惰且梦想一夜致富的人。这些候选人中又包括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类、朋友类,还有“五同”即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恋人)和邻居。
由“商品传销”变为“传人传销”
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方面,传销人员整天抄写、背诵笔记,以至于走火入魔,精神恍惚;另一方面,传销组织还会用暴力手段对传销人员实施控制,甚至暴力殴打。很多人就是在这种连骗带哄、威逼利诱下误入传销陷阱的。
工商执法人员将他们的传销伎俩概括为“骗人三部曲”、“生活三重奏”、“三防止”。“骗人三部曲”即诱骗、索款、发财;“生活三重奏”即晨练、上课、同吃住。为了保证他们的活动不被外人发现,他们还有“三防止”:不准看报纸、电视,防止受到外来信息影响;扣押传销人员手机,防止传销骗局泄密;扣押身份证,防止传销人员逃跑。
据介绍,涉案人员刘庆负责的传销组织内部共分为“五级”、“三节”制,即将传销人员分为ABCDE五级,其中CDE三级为最低的一节,B级为中间一节,A级为最高一节,呈“金字塔”形结构。新来人员只要缴纳2800元“产品费”,就能成为E级代理资格,即最低级的代理商,然后开始听课、发展“下线”。他们是按成员介绍发展“下线”申购产品人数“积点”多少的标准晋级的。每购一份产品积点是70点,当积点在70—200点时为E级,300—900点为D级,1000—6400点为C级,6500—39200点为B级,大于或等于39200点为A级。
提成也分为直接提成法和间接提成法:直接介绍成员加入E级提成为15%,D级提成20%,C级提成30%,B级提成42%,A级提成52%。间接提成方法为,ABCD四级按申购产品金额数的10%、12%、10%、5%提成。另外,从C级晋升到B级,必须有两个C级成员下线,从B级晋升到A级,必须有两个B级成员下线。晋升规则非常严格。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这不同于早期的“商品传销”,实际上是“传人传销”,换言之,即传销组织没有任何产品销售,各级别传销人员所得的钱款是瓜分新加入成员上缴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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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谨防传销陷阱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国家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对组织策划传销的,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和参加传销的以及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都将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增强辨别能力,主动避开传销陷阱。常见的传销活动形式多样,蛊惑性、迷惑性很强。如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职业培训等手段,其实质都是组织者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大量招揽人员作为下线,骗取下线人员缴纳的高额入门费、 加盟费和培训费。经营者和消费者不要轻易参与这样的会员组织和缴纳会费,也不要轻信那些所谓的免费授课。
三要谨慎对待邀请,提防“拉人头”圈套。这种传销采用的方法是,传销组织者租用民宅,然后以介绍工作、做生意、邀请参加旅游为借口,将外省市的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同乡甚至家人骗来聚集。广大群众参加就业、招聘、最好到政府或劳动、人事等正规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市场,做生意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质信誉情况,不要冒然接受邀请。
四要认清传销危害,及时举报线索。传销只是富了极少数组织者,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负债累累。大多数参与传销人员的经济状况较差,被骗后身无分文,生活无着落,有的甚至偷盗、抢劫,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社会公众要增强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对传销活动的警惕性,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长沙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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