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社会
本报记者 李光明
丈夫从看守所放回来了,妻子却带着孩子躲到了外地,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被称为“狠心父亲”的张建军,因司法鉴定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被释放。但这对于张建军的妻子和一双儿女来说,无异于晴空霹雳,他们选择了逃往外地。
狠心父亲将儿女扔下楼
这位叫张建军的人是发生在安徽省合肥市的一起悲剧的主人公:去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张建军自己将15岁的女儿甜甜(化名)和10岁的儿子小振(化名)从其租住的出租屋四层楼窗户扔下,自己也跳下了楼。
据同住该楼的目击者称,“轰”的一声响后,便有人喊“小孩儿从楼上掉下来了”。他赶出来看时,亲眼看到张建军将一个小男孩从窗口扔了下来,孩子直接摔在了生硬的1楼水泥地上。紧接着,张建军坐到了出租屋的窗台上。当警车快到的时候,他纵身跳下,掉到三楼时被晾衣杆垫了一下后摔在了地上。此前被张建军扔下的女儿面部变形牙齿脱落,头部、颌骨等多处受伤,儿子头部受伤,大腿断裂。张自己没有受伤。
经合肥市瑶海区公安分局调查,今年40岁的张建军,是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寺坡镇全湖村人,2001年携全家来到合肥打工。后其妻子赵某到山东打工,张建军叫妻子回来,妻子一直未归。当天上午7时许,张建军不许小振、甜甜上学,将铁门反锁。张建军先是打算掐死两个孩子,但是看到儿子被自己掐得口吐白沫,感觉“下不了手”,又决定改逼孩子跳楼,但是两个孩子死活不从。张于是试图将女儿从窗口推下,但女儿用手抓住窗户,张就从后面使劲将其推落楼下,随后又将儿子抱着从窗户扔下。
尽管孩子得救了,但是亲生父亲将自己的一双儿女从四楼扔下,还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谴责之声四起,纷纷要求严惩这位“狠心父亲”。
丈夫被释放家人却吓跑
张建军自己说,他怀疑爱人有外遇,疑心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夫妻经常为此事争吵。妻子到外地打工后,张建军的疑心随之加重,并将不满迁怒到小孩头上。
案发当天,张建军便因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被批准逮捕。由于张建军的行为恶劣,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移交至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出于慎重,此前对张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张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实施犯罪时正处于发病期,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力,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据此,张对自己的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应退回公安部门作撤案处理。同时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6月26日,张建军被释放,其兄弟直接将他送往医院治疗。
得知案情突然出现重大转折,张建军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感觉非常意外,并因害怕而离开了合肥。
有关部门应有救济措施
据张建军的妻子赵某介绍,张的性格有点内向。自从到合肥打工后,生活压力比较大。近几年,张又迷上了赌博,家里一有点儿钱,他就拿去输掉。后来,家里生活压力太大了,赵某便回山东老家打工。
“张建军在押期间,我们娘仨的生活一度出现困境,曾出现无米下锅的境况,是在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下才度过的。”赵某说,家住博物馆附近的方阿姨还特地为她提供一份钟点工的工作,让她每月有了800元的收入,又不耽误照顾孩子。“我们的日子刚刚稳定一点,没想到却突然得到张被释放的消息。”
由于害怕再次受到伤害,赵某决定带着孩子到外地躲起来。她不明白:丈夫被释放后孩子们的安全谁来保证?
一些关注此案的人也认为,从法律关系上讲,张建军的妻子和孩子应当是他最亲近的人,她们的躲藏是否会因为不尽义务而遭受官司呢?
“这确实让法律变得很尴尬。”安徽省社科院胡从发说,从道德的层面说,怎么谴责张建军都不为过,人们甚至希望判他重刑。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免责符合法律规定。
胡从发认为,对于张建军释放后可能引发的诸如妻子、孩子的安全问题,有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应提供救济措施,否则再次发生悲剧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犯罪问题,不应当只是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应当通过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解决,以防止更多的悲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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