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根云 通讯员谢宇翔 廖婷婷报道 因不满公司裁员所给的补偿款,郭某遂伪造收款授权书骗取美国某公司的货款11728美元。昨天,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郭某。
犯罪嫌疑人郭某原是香港某实业公司驻深圳代表处的员工,1999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28日在该公司工作,负责国外客户样品及订单的跟单工作。
2009年4月17日,郭某登录公司邮箱时发现美国的一个客户欠该公司一批陶瓷餐具及杯垫合共11728美元货款。郭某遂起贪念,先伪造了一份香港实业公司的收款授权书,后发电邮谎称公司账号已更改,要求美国客户将货款汇入其个人账户。4月20日,郭某将该笔款项兑换成人民币79905元转入其另一账户。4月28日,该公司经理收到美国客户的电邮,称其货款余额已于4月19日付给公司了,而且公司还通知他换了账户。该公司经理遂报警,公安机关于5月26日将郭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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