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男生武林广场抢劫女司机
当场被擒
昨被判刑两年
记者 严静 通讯员 夏法
女司机开本田思域在武林广场停车场遭抢劫。劫匪是杭州一所大学的大三男生。
昨天下午2点,下城区法院宣判,男生抢劫罪成立,判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男生的父亲坐在旁听席上,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听完判决,父亲扭头就走,儿子默默跟在后面,出了法院。
男生姓陈,23岁,温州苍南人。
被抢劫的女司机陈小姐,30岁,杭州人。
2009年1月10日中午,男生坐公交车来到武林广场,随身小包里放着折叠小刀、榔头、螺丝刀、胶带、红色毛巾和一瓶乙醚(麻醉药品,可以让人昏迷)。
男生在警方笔录里说,他用了半年时间准备这些东西,却一直没有胆子去抢劫,眼看快放寒假了,要回老家过年,再不动手就没机会了。
法官问:为什么要抢劫?
男生:因为喜欢看黑社会题材的小说,觉得那些人很酷。
法官:为什么选择到武林广场抢劫?
男生:因为这里人多,好找目标。
男生转来转去,来到了浙江展览馆东南角(电信大楼前)的停车场,站在一辆红色本田思域车边等候。
这辆车是陈小姐的。
17:00左右,陈小姐从杭州大厦出来取车,径直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男生在警方笔录里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就跟着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坐了进去,并顺手锁上车门。
“不要动!”男生拿出折叠小刀架在陈小姐脖子上。
陈小姐明白,自己遇到打劫的了。
她不敢乱动,战战兢兢地解手表、掏手机、拿钱包,把值钱东西都扔给男生,央求他不要伤害自己。
“我不要钱!”男生手忙脚乱地把东西推回去,依然把刀架在陈小姐脖子上。
陈小姐不明白男生要做什么,吓得拼命挣扎……
“不要动,不要动啊!我没退路了!你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男生好像很慌张,颤抖着从包里拿出红毛巾,倒上水(其实是乙醚),想去捂陈小姐的鼻子。
陈小姐拼命躲闪,慌乱间,小刀割破了她的手腕,血流了出来。
男生后来说,看到血,他吓坏了,马上打消了抢劫的念头。
他放低声音和陈小姐商量,他不想抢了,能不能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陈小姐也慌了,在车里翻东西想止血……
男生趁机递上红毛巾,说是消毒水,可以止血,又一次使劲往陈小姐脸上捂(后来他交代,当时周围人很多,他害怕陈小姐乱叫引起别人注意,所以想先迷晕她,再下车离开)。
陈小姐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不肯接毛巾,挣扎着想去开车门。
男生一把抓住她,拼命哀求:“你放过我吧,不要闹不要叫了,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马上下车好不好?
陈小姐同意。
见陈小姐安静下来,男生拉车门准备下车。可是车门怎么都打不开。
男生让陈小姐开门,陈小姐说车锁住了,只能从外面用钥匙打开,要不找个保安帮忙?
男生说好吧,但不许叫救命。
陈小姐打开车窗,探出头,对不远处一个保安招手。
保安过来。陈小姐对保安说,人突然动不了啦,让保安帮忙开下门。
保安后来对警察说,这个女司机全身发抖,手上还在流血,他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暗暗警惕。
陈小姐把车钥匙递给保安。
保安刚打开车门,陈就从副驾驶座窜了出去,保安拔腿紧追。
陈小姐大叫,抓小偷!
武林广场人很多,听到喊声,许多人围了上来,男生没跑出几步就和一个小伙子撞了个满怀,小伙子一下把他拉倒,随后赶来的保安把男生摁在地上。
因涉嫌抢劫罪,男生被提起公诉。
依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判刑3年至10年。
法官说,男生在抢劫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因此对他减轻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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