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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警撞伤农民工 父亲威胁称“黑道解决”

2009年07月07日01: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三晋都市报
  最近,各大网站、论坛先后发布了一则“山西交警撞伤农民工称黑道解决”的帖子,迅速引发了全国网民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由于有关部门曾解释肇事者为“合同警”,于是,“撞人"合同警"是谁放进公安队伍的?”、“脱了警服都是黑社会”等等指责不绝于耳,并最终引起国家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彻底查清此事。


  一个短短不到500字的帖子,一个摩托撞伤路人的小事故,为何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响,直至惊动公安部领导?6月底,记者赶赴事件漩涡中的运城,深入调查此事。

  摩托飞驰,撞伤外地民工

  6月的运城,烈日炎炎,提起一个多月前在禹都大道附近发生的这起事故,身着“保安”制服,正在烈日下执勤的几名“协警”知之甚详。

  出事的“交警”名叫代飞,今年24岁。发生车祸前,代飞刚刚进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六中队供职。其正式的身份,与这些臂章标有“警察”,右胸前又有“保安”字样的“协警”一样,为“协勤人员”。但是,运城市民都把他们认做真正的“协警”。警力紧张时,他们也会以“协警”的身份处理一些简单的交通问题。

  5月24日,是代飞任职的第22个日子,当日下午7时许,下班后的代飞,身穿他引以为豪的“协警”服装,驾驶着自己那辆没有牌照的“建设牌”摩托车,从运城市东星时代广场出发,由西向东行驶在市区禹都大道上,前往禹都市场。路上行人不多,代飞的摩托车渐渐提了速。他没想到一场祸事将悄然而至。

  代飞骑着摩托飞奔的时候,湖北人朱声文和老乡江玉龙正和工友们徒步走在运城街头。两天前刚到运城,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的朱声文准备好好逛逛这个陌生的城市。他和江玉龙想到马路对面看看,于是相跟着由北向南穿过禹都大道。

  代飞的摩托车行至禹香苑门口时,正好遇到了前面的朱声文和江玉龙二人,他紧急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刹那间,他连人带车冲向了毫无防备的朱、江二人。朱声文、江玉龙当即被撞倒在地,而代飞也被强大的惯性甩了出去。

  朱声文当场昏迷,江玉龙右腿受轻伤。代飞也受了轻伤,他从地上爬起后,拦了一辆出租车,朱、江二人的工友一起将伤者送往运城市急救中心进行抢救。有心的工友记下了代飞胸前的“警号”。

  父亲出面,威胁“黑道解决”

  事故发生之后,过路行人向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报了案,该大队立即出警,对事故进行了勘查,并于当日受理了此案。

  朱声文被送到医院后,入院诊断显示:其右颞骨(头部侧面靠近耳朵上方的部位)骨折,右颞硬膜外血肿,颅内少量积气,右侧脑脊液耳漏,右颞头皮血肿,伤势较重,必须住院治疗。而江玉龙右下肢皮肤和软组织损伤,伤势较轻,当天治疗后就回了家。

  5月25日,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代飞辞退。5月26日,该大队又以交通肇事嫌疑人代飞是本大队交通协管员为由,向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了回避申请,当日,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定该案由永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查处。

  据朱声文的工友讲,朱被送入医院后,抢救一天一夜才脱离生命危险,其医疗费用都是工友们凑钱垫付的。肇事者代飞从一开始就没有表现出积极承担事故责任的态度,无奈之下,他们曾去找其供职的交警队,但被告知代飞不是他们的警察。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代飞家属才拿出了500元用于朱、江二人的治疗。但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到6月24日,治疗已经花掉10300元。

  代飞的父亲代振江曾找到医院,要求与朱声文私下了结此事,朱声文不同意。遭到拒绝的代父很气愤,威胁他:“白道解决不了,就黑道解决!”

  无奈之下,朱声文求助于媒体。6月25日,北京一媒体以“交警撞伤民工父称雇黑社会解决”为题披露此事,因其涉及“交警”、“农民工”、“黑社会”、“合同警”等敏感字眼,文章发表后,被各大网站广泛转载,引发大量评论。

  社会关注,舆论促成调解

  此事引起了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6月26日,公安部部长助理黄明、办公厅副主任武和平及山西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运城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由政治部、督察、法制、宣教、交警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

  6月26日,在调查组的直接参与下,双方当事人很快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代飞赔偿朱声文医疗费用、误工等各项损失共15500元;赔偿江玉龙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230元。对代飞肇事的法律责任追究还在进行中。

  6月27日,朱声文出院,拟回老家养伤。当日上午,办案警察询问他是否需要做重伤鉴定,并称如是重伤,将拘捕代飞。而朱声文认为代飞并非故意,遂放弃重伤鉴定。

  盐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6月26日达成赔偿协议后,他曾与朱声文一起吃饭,其伤情并非外界所称那么严重,应该构不成重伤等级。赔偿到位后的第二天,朱声文便出院也可以说明这一点。“运城距永济50多公里,这一距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发后的及时调解。”该负责人还称,因为舆论压力等原因,对于该事的处理,是以代飞负事故的完全责任进行的。而实际上,该交通事故的受理查处方永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曾经做出的事故结论和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的复核结论,都是以代飞负主要责任,朱声文、江玉龙负次事责任来认定的。

  他介绍说,5月26日,永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受理此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很快查明这是一起双方责任事故。6月9日,该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代飞负主要责任,朱声文、江玉龙负次事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并于两日后送达双方当事人。6月18日,朱声文以永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不公,未体现代飞交通警察身份、未认定代飞骑车速度过快及未按喇叭为由,向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6月26日,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复核结论:“永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本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维持。”

  辞退处理,难消负面影响

  在该起事件中,代飞被指的“合同警”身份成为此事倍受网民诟病的一大原因。而接受采访的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几位负责人都称,代飞并非所谓的“协警”和“合同警”,其真正的身份是“协管员”,也即“协勤人员”。

  “因为交警部门的协管岗位比较辛苦,流动性很大,经常会缺人。而想来的人又不少,代飞各方面条件都符合我们的要求,于是在2009年5月初,通过政审,被录用到盐湖区交警大队六中队工作。”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代飞在交警队工作期间,表现不错,但因为还在见习期,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为什么协管员所穿制服和协警一样,且有警号的问题,他说,协管员戴的是学员警号,没有授衔,只是备案号,是为便于管理而编制的。他们穿的同为保安制服。

  在该交警大队院内,记者拦住一位身着保安制服的执勤人员,以有家人想当协警为由询问有关情况。他告诉记者,他被招聘到该大队已有几个年头,当时只要通过政审,正式录用后,交警大队即会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培训后就可上岗工作。合同上,他们被称为“协勤人员”。在机关工作比一线工作的待遇要低一些。一线协勤人员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是运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交谈中,他并不愿意被称为“协管员”。他说,他这份工作,“没有关系是进不来的”。

  记者注意到,一些来交警大队处理问题的市民会将手中的单据直接交给该协勤人员,他也会帮其办理。

  据了解,代飞被辞退前,还没有领过一分钱的工资。他的父亲代振江,是盐湖区车盘乡某村农民,并没有什么黑道背景,也无违法犯罪记录,“黑道”云云,据说只是在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因嫌对方提出的3万元赔偿额过高而起的争执之语。

  2008年4月30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严格交通协管员的招聘录用。招聘交通协管员,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并要求新招聘的交通协管员,要经过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方面。交通协管员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20天。

  记者注意到,该《指导意见》还规定了交通协管员服装和“交通管理协勤证”的式样,要求由省级或地(市)级公安机关统一规范,并与人民警察的服装、证件有明显区别。

  该事件发生后,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反思道:“在代飞的录用过程中没有对其个人素质进行测试,录用后也没有对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纪律作风教育。法律意识和纪律作风观念较差,不能正确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致造成祸端。”“交通肇事后,大队只是作出将代飞辞退的决定,但没有预感到代飞的交通协管员身份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鉴。”

  采访结束时,盐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交通协勤人员的教育整顿和考试考核活动正在进行。

  本报记者 张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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