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连玉明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表明,应把震后重建与新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城市“重建效益”。地震对城市的破坏和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但从城市的改造来看,又是一个“推倒重来”的有利时机。应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将重建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
在重建规划的大框架下,对原有城镇重新规划与合理布局。如将一些混杂在居住区的、污染大、能耗大、用水多的工厂逐步迁至外围区,或者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等,使重建效益最大化。
重视小城镇的发展,并进行适当的乡镇调整。灾后有必要对现有的小城镇重新进行调查,明确哪些是中心镇,哪些是一般镇,着力打造中心镇,使其规模扩大;合并一般镇,减少小城镇的数量,扩大小城镇的规模和服务范围。首先,完善设施,扩大城镇的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服务功能。把原来每个村分散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渐向中等规模和大规模的学校、医院集中,通过设施的集中把人口集中起来,推进产业聚集。其次,培养新农民,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将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灾后重建直接导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以新农村建设的高标准实施灾后重建,以最适合人类居住的标准进行灾后重建,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建设。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生态特色,不同人文景观,不同建筑特色采取不同标准,将灾后新农村建设导入标准化建设模式。在灾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秉承生态化、园林化、适宜化、有利于发展新型农业、有利于发展旅游和观光业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作者单位: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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