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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2009年07月07日08: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全国普法办公室从今年6月起,组织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书画作品。

  据介绍,此次活动由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承办,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协办。
此次活动主题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全国法制宣传书画展活动自2003年举办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通过书画展这种宣传形式,把我国传统的书画文化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既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又促进了社会和谐。书画展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规模日益扩大,影响日渐广泛,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

  此次活动征稿范围和方式是:画家、书法家及社会各界绘画、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面向司法、行政执法等系统约稿,各省(市)有关单位可作为团体单位,组织本系统和单位投稿;活动主办单位还将在部分省市组织主题创作笔会。

  投稿的形式要求为:美术为绘画作品,书法为手抄或自创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作品画面上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内容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特别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社会热点,宣传改善民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针对往届法治内容不突出的问题,本届征集要求每件作品尽量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要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又能展现绘画、书法的艺术追求。作品规格尺寸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一律用A4纸打印应征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邮编等,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附件声明请认真审阅、填写,声明可在中国普法网下载。邮寄一律挂号邮寄。

  本次活动由全国普法办组织书画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审。书画作品设绘画、书法一等奖各两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0名,优秀奖各50名,组织奖30名。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并在北京举办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展。

  全国普法办近日专门发出通知,对此次活动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确保所属单位、广大群众都能获得“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要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有关单位和有关方面创作一批具有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的高质量书法、绘画作品,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要加强组织,积极报送。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书法、绘画爱好者的发动,特别要加强对书院、画院及书法绘画协会等专业组织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以便创作出更多更好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制书画作品,参加此次活动。

  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展拟于2009年11月底前在北京举行,如有条件将在部分省市组织获奖作品巡展活动。截稿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投稿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详情请登录中国普法网或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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