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系统窝案揪出二把手
广东盐务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30余万贪污18万昨日过堂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吴益丽) 广东省盐务局原副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琼福被控受贿29.5万元人民币、4万港元、2000美元以及价值5万元的财物,被控贪污18.9万元。
收贿赂25万“卖官”
据公诉机关指控,陈琼福与其下属夏广海于1989年相识,为了能够让自己以及妻子得到提拔,夏广海在1992年至2006年间分七次向陈琼福行贿25万元。陈琼福几次为其安排职务,包括东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市盐务局副局长的职务。
在盐业系统的窝案中,夏广海首先出庭受审。据指控,夏广海为盐贩子提供“保护”,先后收取“保护费”181万元。
除收取下属贿赂外,陈琼福还收取盐业运输商的贿赂。
据指控,在1993年至2006年间,运输商谢国秋想承揽盐业运输,因业务属陈琼福职权之内,谢国秋遂向陈琼福“进贡”4.5万元人民币、4万港元、2000美元以及价值5万元的财物(包括液晶电视两台、字画4幅、名表2块)。陈琼福通过电话,称谢国秋的运费便宜,吩咐下属将运输业务包给谢国秋。
酒店发票冲账贪污
2004年至2006年间,陈琼福任省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陈琼福经常以个人名义,拿广州、深圳等各地的餐饮发票报销。一位长期为陈琼福报销发票的分公司负责人称,陈琼福经常拿各地的高档酒店的发票给他,让他“处理”一下。
由于陈琼福给的发票多为广州本地的,很难在当地报账,所以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只能按照发票金额,另外找来当地的餐饮娱乐发票冲账。根据检察机关统计,此项金额达到了18.9万元。
在庭审中,陈琼福请求法庭能够考虑他的认罪态度,以及患有心脏病的事实,予以轻判。
在法庭上,陈琼福忏悔道,自己本来只是一个渔民的儿子,但是在担任领导职务之后,心态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愧对党的培养。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原董事长去年被“双规”
涉嫌利用包装纸箱收受贿赂
其中,盐业系统“窝案”,首当其冲的是“一把手”沈志强。
据悉,沈志强生于1948年,2004年广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其任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正厅级);2007年11月,称谓更改为广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广东省盐务局局长。
沈志强于2008年年底被有关部门“双规”。据悉,沈志强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利用盐产品包装纸箱业务收受贿赂等。
除沈志强外,盐业系统的陈琼福昨日受审。董建生、甘伟国已被移交检察机关。
夏广海则被控收受贿赂181万元,为私盐贩运、装卸提供协助,此案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此前,姜维彬已因受贿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目前正在服刑。
伍滨已被另案处理,但具体结果尚未公布。
据悉,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系列案涉及人员众多,已成为国内盐业系统最大窝案。
广东盐业系统窝案牵涉七人
沈志强
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琼福
广东省盐务局原副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
董建生
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原副总经理、中山盐务局原局长、中山盐业总公司原总经理
甘伟国
深圳盐务局原局长、深圳盐业总公司原总经理
夏广海
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盐政科原科长
姜维彬
广东盐业公司广州分公司白云经营部原经理
伍滨
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盐政科原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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