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难 男子欲跳楼 事发黄埔区法院,4个多小时后被劝下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实习生 杨峻 谢嘉 通讯员 埔宣) 前天下午2时许,男子周某因对黄埔区法院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案的执行不满意,登上法院办公大楼楼顶,威胁要跳楼。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在黄埔区法院的办公大楼楼顶,一名光着膀子的男子危坐在护栏边缘,几名工作人员以及警员在对其进行劝说。
据了解,该男子姓周,重庆人,今年36岁。据其老乡文先生介绍,2005年4月19日,周某和妻子漆某搭乘二轮摩托车时,与一辆客车发生相撞,造成周某受伤,漆某死亡。2005年8月9日,法院判决肇事者谢某赔偿原告损失41多万元。
文先生说,但因被执行人谢某没有履行义务,周某没有拿到相关赔偿,前天下午2时,他来到法院想讨个说法。工作人员经过劝解,傍晚6时28分,周某被劝下来。
据了解,黄埔区有关部门就周某的案子多次召开协调会,指定专人包案,解决执行难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为缓解申请人的家庭困难,黄埔区分别于2009年3月、5月累计给周某救助金11000元。
黄埔区法院多方追查谢某,谢某一直逃避。2009年5月8日,黄埔区公安分局对谢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实施刑事拘留。2009年5月20日,黄埔区检察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批准逮捕。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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