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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用捕捞证代替钓鱼证 被指催生新偷钓者

2009年07月08日13:5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千岛湖垂钓者众多

  浙江杭州千岛湖广阔的湖域内,即使只是玩玩垂放下一根钓鱼竿,面临的可能就是被渔政工作人员带去审批一张价格为500元的“钓鱼证”,但奇怪的是这张证的名称却是:《渔业捕捞许可证》,这原本是专门颁发给渔船的。

  日前,由淳安县渔政站核发的这本有关规范钓鱼行为的“许可证”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质疑的声音从捕捞证的名称延伸到长短不一的有效期,甚至一度延展到办证行为是否抵触有关法律法规。

  -投诉

  独一无二的“钓鱼证”

  “不管如何,用捕捞证替代钓鱼证都是很难让人理解的。
”不久前,杭州新颜苑社区胡先生一家三人到千岛湖游玩,回来后旅行包里多了一本“钓鱼证”,而这本证件他认为是独一无二的。

  胡先生说,当时千岛湖一日游结束后,11岁的儿子吵着非要去码头钓鱼。“我自己也是一个钓鱼迷,千岛湖的好水养着好鱼,手痒痒。”下午4点左右,父子二人在旅游码头附近甩下了抛竿。中途钓起过几条鱼,红珠、白花等。

  可不到半个小时,就有人来阻止了:“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说在千岛湖钓鱼必须得有证,否则不合规定。”

  几番争执之后,他最终被带到渔政部门补办了“钓鱼证”,花了500元。“拿到手才知道是一本《渔业捕捞许可证》,日期也是截止今年年底。”胡先生在大江大湖钓得多了,可这样的钓鱼证还是第一次看到,“以捕捞证代替钓鱼证的做法实在罕见。”

  有知情人向本报证实,从2006年当地渔政开始针对钓鱼审批证件至今,3年多的时间内至少有1000人以各种方式接受了处罚或办理了这样的“钓鱼证”。

  -追踪

  钓钓鱼,怎么成“捕捞”了?

  记者看到,胡先生提供的这本“捕捞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渔船登记内容、核准作业内容。在“渔船登记内容”栏内除船号是以该证的证号替代外,其他如船名、建造完工日期、主机总额定功率等内容均为空白;在“核准作业”内容栏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作业类型:垂钓,作业方式:一竿一钩。

  “什么叫"船名"?又是什么叫"渔船登记"?贴了照片,我倒好像是某条渔船的船主了。”一位办理过这种钓鱼证的人在网络上发帖说,“真牛,淳安县渔政站用这样的方式要求休闲钓鱼人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

  “我们又不是在捕捞卖钱,就是好玩好玩的,去办那"捕捞证"干吗!”在淳安秀水街附近水域,一位男子把钓到的鱼提到了离钓点约300米左右的地方,用一根尼龙绳拴住鱼嘴放养在湖中。按照规定,他属于“无证捕捞”,可他说,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钓鱼本来就不需要审批办证的。该钓友搬出了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但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资源。“你看我这叫娱乐性游钓还是捕捞?”

  不管几月份办,有效期均到年底

  再仔细看这张捕捞证,无论何时办证,截止日期都是当年年底,“哪有这样的道理?同样花500元办证,1月份办的可以允许钓一年,12月份办的就只允许一个月?”

  一名网友传给记者一本捕捞证,该证的发放日期为当年3月,有效期却为当年1月~12月。“这哪像是一本正规的政府部门核发的证件?漏洞百出不说,还明显有失公允。”他认为,要钓友出点钱钓鱼也无可厚非,但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不能搞一本和休闲垂钓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面向渔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来忽悠广大钓友!

   老钓手透露:垂钓区无大鱼可钓

  6月30日,在淳安秀水街附近水域钓鱼的一位老手还告诉记者一个更令人吃惊的信息:允许垂钓的地方不一定有大鱼!

  这位T恤衫男子也没有办钓鱼证:“以前办过的,老钓手基本上都办过。不过不管用,干脆不办了。”他说,办钓鱼证不仅需要申请、交钱、审批、制证等程序,而且允许垂钓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大鱼,大多只有野杂鱼。

  该男子介绍说,钓鱼证上规定在中心湖区、威坪港等地不允许钓,季节性休渔期也是不能钓鱼的。“本地人都知道哪里鱼多,哪里鱼淡,把地点定死了,哪还能钓到鱼啊?”

  不过“钓鱼证”出台以后,想钓大鱼要冒的风险就更大了,如果在规定外区域钓鱼被抓后可能会面临“明知故犯”的更严厉处罚,即:办证要交钱——规定区域钓不到鱼——超出区域罚款更重。

  钓鱼证“催生”了新偷钓者

  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两天,记者在夜间走访了千岛湖大桥、江滨公园、西园码头等湖域,均见到了不少夜钓者。这些钓点少则10几人,多则四五十人,上鱼数量一般约30斤/人。钓友估计每天晚上在千岛湖钓鱼的总人数不会少于500人。而这些人清一色没有办理钓鱼证。理由都是——休闲钓鱼并非捕捞作业。“渔政来了,抓到我们大不了把鳙鱼藏起来,然后交500元办证就可以。”

  因为现在的钓鱼证只能钓野杂鱼,对于白鲢和鳙鱼是禁止的,因此反而“催生”了一批偷钓者:“不办证还能佯装不知地偷钓鳙鱼,如果不抓到就一分钱不用出,抓到的结果也无非是补办证件,惟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时刻注意渔政稽查。”

  不过真正的钓手,并不喜欢一边望风一边钓鱼。几位钓友不约而同地说,如果钓鱼证能够分级,并且规定什么证可以钓什么鱼,那么他们也就不会为了省几百元钱而天天晚上和渔政“躲猫猫”。他认为正是现在“一刀切”的钓鱼证把他们推到了偷钓的行列。

  -说法

  淳安渔政局:钓鱼也是“捕捞”

  对于以上情况,一位夜间巡查人员说,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只负责审查钓友的证件和鱼的品种。他们一般只会对抛竿和海竿进行检查,手竿钓鱼一般不会查。“至于为什么是"捕捞证"而不是钓鱼证,我们不清楚。”

  淳安渔政局何光喜局长则解释说,钓鱼也是捕捞的一种,用捕捞证替代钓鱼证也是一种无奈的临时选择。

  一名渔政稽查人员向本报证实,他们共有13个人,负责两个禁渔禁钓区的巡查,总巡查面积超过150平方公里。“主要是看垂钓者是否钓鳙鱼,这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该渔政工作人员说,湖内所有的鳙鱼均由千岛湖开发总公司统一管理、放养、养殖、捕捞,如果对非法捕捞行为不打击,将会对当地的渔产业形成严重影响。“对违规偷钓者,一般我们首先是劝离,对于执意捕捞鲢鳙鱼的人我们才会进行处罚。”他说根据天气的不同,每天接受处罚的人在2~8人不等。

  “捕捞证的确在某些项目的设立上和钓鱼行为有出入,但这也是一种临时替代。”何光喜局长解释说,垂钓也是法规规定的捕捞的一种,原则上他们要求所有的垂钓者都办理许可证件,具体操作上还是有所偏重。“对于在禁钓区手竿钓鱼的一般是劝离,而海竿和抛竿等用爆炸钩钓鱼的明显就是针对鲢鱼和鳙鱼的,必须处理。”同时,何局长也说,为了满足更多游客对垂钓的需要,他们还专门在多个湖域开辟了自由休闲垂钓区,这些区域除了鲢鳙鱼外,其他野杂鱼的品种比较丰富。

  -最新消息

  新“钓鱼证”即将出笼

  针对钓友和网友提出的关于钓鱼证的多个质疑,何光喜局长说,今年年底左右新的钓鱼证将面世。

  何局长说,新的钓鱼证将在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在有效期限上将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钓鱼证一般按月为单位,最短的为1个月,最长的为6个月。长期的为一年。“审批长期钓鱼证的以年为单位后延,今年4月办理的证件有效期限会截止明年3月底。”他说,在钓钩上也会从现在的一人一钩调整为最多一人两钩。“对于爆炸钩等针对鳙鱼的钓法还是会严厉禁止。”他解释说,今后渔政还会加强垂钓方面的宣传,尽力为千岛湖的渔业发展和游客满意度结合起来。本报记者鲍亚飞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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