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政协临沂市河东区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政协对一名不积极履职、无故多次缺席政协会议的“不作为”政协常委给予警告处分,在委员中引起很大反响,收到了明显的警示教育效果。
近年来,河东区政协不断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服务,靠制度管理、约束、服务、奖惩、激励委员、推进工作,先后制定了委员管理办法、工作考核办法、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常委述职制度、委员履职考核、评比和通报制度等,并为每位委员建立了履职档案。根据委员管理办法对委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作为”委员根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劝其辞职,对委员履职情况定期通报给组织人事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对积极履职、爱岗奉献的优秀委员大力宣传报道、优先提名推荐为下届委员候选人。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委员履职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局面,有力地调动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开创了委员履职工作的新局面。(刘守宽)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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