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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参保市民社区门诊治甲流费用可报65%

2009年07月09日01:4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陈杨李斯璐)甲型H1N1流感患者治疗将适当收费,那患者需掏多少钱?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甲流患者将按普通感冒进行收费,而且应该会按照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去实施。

  据悉,目前广东甲流确诊患者多为轻症病例,按照调整后的防控措施,轻症病例以居家治疗、门诊治疗为主,重症病例才住院治疗。
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后将对甲流患者的治疗适当收费。

  昨日,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目前甲流与普通流感相似,收费应该也与普通感冒相当,市民无需担忧。“其实得了感冒,在家多休息一下,多喝水也可以自愈了,根本不用花多少钱。”廖新波认为,政府应该不会专门为了甲流另外制定一套报销政策,它应该是与普通门诊报销政策一样。

  按照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发布的《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试行)》,从下月起,参与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门诊,最高可报销65%。照此推算,普通感冒的门诊费用大约为百元,报销后,参保市民只需自掏腰包数十元。

  广州市卫生局表示,甲流治疗适当收费的具体方案仍未出台,收费方式仍未明晰。收治过90多例甲流患者的广州市八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估算,居家治疗的轻症甲流患者,已经不建议使用达菲,对此治疗费或可控制在100元-300元之间;住院患者的费用在1000元左右。由于未有正式文件下发,目前,市八医院对收治的甲流病例仍然实行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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