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晨 通讯员花法宣)
昨天下午,5个月前发生在花都区新华街田美市场的米店投毒案于花都区法院公开宣判。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及6年零6个月,并需赔偿受害人刘辉经济损失共4.8万多元。
据悉,该案是花都区首例投放危险物质罪案例。
被提起公诉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名叫刘某多、张某成,两人是朋友关系,刘某多经营的米档就在受害人刘辉所开的米档的对面,他常常嫉妒刘辉的生意比他好。
2月12日,张某成到刘某多的米档饮酒,刘某多又抱怨生意比对面的米档差。张某成便提议在刘辉档口的大米里放农药,坏他的生意。当晚20时许,张某成趁刘辉的米档关门之机,砸破店里窗户,在食品上洒上农药。不料,刘辉早就对竞争对手心存提防,并及时向警方提供线索。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