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
财政部9日公布了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这一改革。分析人士认为,“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全面推进,标志着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作为我国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全面推进对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减少政府行政层级以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我国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和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意见提出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即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由于各财政层级间“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
周天勇指出,导致我国基层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在于财政层级过多,我国现有财政分级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而国际较普遍的财政分税分级制度安排是不超过三级的。
对于下一步我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建议,周天勇指出,由于我国“省直管县”改革还处在探索阶段,一方面政府要坚定改革目标不动摇,长期目标是实现三级财政和三级政府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看到改革的艰巨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改革。新华社记者韩洁(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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