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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伤害积案是“秘诀”诏安县公安局群众满意率提升2.8个百分点背后

2009年07月12日10: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聚焦和谐警民关系

  本报记者郭宏鹏

  据统计部门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群众今年对福建省诏安县公安局的满意率达到96.4%,同比上升了2.8个百分点,而信访案件只有23件,同比下降了32%。知情人士透露,这其中很大的功劳来自该局花大力气清理伤害积案。


  本报记者通过对一起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了其中的“秘笈”所在。

  家住诏安县四都镇林头村的李养林,是远近闻名的老信访户。1999年,为了种植芦笋,李养林向同村的李色池赊欠了价值7500元的化肥,然而,由于市场行情不好,芦笋一时卖不出去,欠款无法还清,李色池心生不快。当年7月11日,在催款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养林被李色池的父亲李计生和哥哥李顺东打了一顿,眉峰处破了一道口子。围观的村民们将双方拉开,力劝私了,村委会也建议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李养林和村民都没有报案。可是,半年时间过去了,双方始终谈不拢,李养林越想越气,于是就报了警。

  诏安县公安局林头边防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调查。但是,由于案发时间太久,李养林的伤口早已愈合,无法进行伤情鉴定,更无法固定证据,而且村民们都不愿作证,此案未能办结。从此以后,李养林开始到处信访,镇里县里乃至省里的相关部门都陆续接到他的“告状信”。

  今年4月,此案被诏安县公安局挂牌督办。局长许佳深思熟虑后调整了思路:既然取证难是本案的关键制约因素,就绕开这个问题,在征得李养林的同意后争取调解结案。林头边防派出所所长陈大顺和民警陈焕伟立即带着村党支部书记以及治保主任上门做李养林的工作。经过艰苦努力,李养林同意调解;民警转而又来到李色池家“攻关”。

  好不容易把一对冤家请到一起,双方却又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执。第一次不欢而散,第二次也无功而返。但是,民警们并没有气馁,继续组织调解。在民警的积极斡旋下,终于形成了一个双方认可的方案。5月14日下午,签完调解协议后,李养林给陈大顺和陈焕伟深深鞠了个躬,说:“感谢民警为我做主,我的损失终于讨回来了!”从此以后,这个老信访户再也不信访了。

  李养林被伤害案只是诏安县公安局两年来清理的积案中的一个典型。据悉,从2007年6月开始,该局将2004年以来未结的69起伤害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80%的积案被消化掉。

  为什么要下决心清理伤害积案?许佳告诉记者:“人身伤害案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久拖不决,群众就不满意,这也是诱发信访上访的主要原因。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就能大大消除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怨气。”

  问题的症结已找到,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诏安县公安局创造性地设计了《伤害情况检查笔录》,要求第一次出警的民警必须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根据受伤的具体部位,在“伤情”一栏中填写并用照片固定,最后由当事人及见证人签名确认。这项制度既及时有效地固定了证据,为法医鉴定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又从源头上杜绝了假伤情现象,从而确保伤害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地处理。

  郭宏鹏 吴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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