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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真迹被盗后现身图书馆 一审被判归图书馆

2009年07月13日05:3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被盗后“显身”图书馆

    这份郭沫若题词归谁? 追踪

    现代著名诗人、剧作家、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写给成都弟子蓝菊荪的手迹归属权纠纷,在经历一审后,再次引发波澜。

昨日记者获悉,蓝菊荪家属提起上诉,要求收藏此真迹的乐山市图书馆返还蓝家被盗的郭老真迹。本周,此案将在乐山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前,一审法院判决郭老手迹归乐山市图书馆所有。

    被盗真迹现身乐山市图书馆

    蓝菊荪老人于2007年过世,生前住在成都市武侯区,是中国当代诗人、学者、书法家、四川文史研究馆馆员,曾师从郭沫若。1957年,蓝菊荪花费5年完成《诗经国风研究》手稿,立即写信告诉老师郭沫若,并请他题词。1982年9月,蓝菊荪的《诗经国风研究》更名为《诗经国风今译》出版,郭老的题词被刊印在该书的扉页。此后,蓝菊荪一直将郭老的题词及署检藏在字帖里。1991年,蓝家遭窃,郭沫若的信札也被盗。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沈经民在成都一古玩市场以2800元的价格购得该信札,2002年沈以5000元的价格出让给被告乐山市图书馆。2005年,蓝菊荪及其家人发现该信札收藏于乐山市图书馆,就曾多次与之交涉要求图书馆返还,但被拒绝。

    去年,蓝菊荪的家人把乐山市图书馆告上法庭,要求市图书馆返还信札。法院认为,虽然沈经民以未经工商登记的拍卖公司名义将该手迹出让的行为具有瑕疵,但这不足以否定图书馆取得郭老手迹的合法性。一审法院判蓝家人败诉。

    不服上诉 官司开打二审

    蓝家人不服上诉,请求乐山中院改判乐山市图书馆退还郭沫若给蓝菊荪的亲笔信札原件,并对2005年至今的占有行为向蓝家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昨日,蓝菊荪的儿子蓝庆天告诉记者,根据图书馆提供的证据显示,当时是“四川成都博海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到乐山市图书馆搞展览,该手迹也在展出范围内,图书馆从拍卖公司处购得手迹。“博海公司根本未进行工商登记。”蓝庆天认为,图书馆取得手迹的程序不具合法性。理由是一审时图书馆陈述为公开竞价取得该手迹,但没任何证据提交。蓝家人认为,沈经民将《郭沫若先生的书信》卖给乐山市图书馆,图书馆却没进行合理审查,购买了来路不明的涉案信札,具有明显的过错。他们还认为,沈经民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应只充当证人,因此向乐山中院申请将其列为第三人。

    乐山市图书馆认为,这份真迹属于该馆善意取得并收藏的,已登记成为国家资产,成为了郭沫若家乡人民的共同财富。家住成都的沈经民收藏书画多年。他曾在一审开庭时作为证人当庭陈述,大约1998年,他在成都一处古玩市场上转悠,无意中在一家地摊上看见这份郭沫若先生的题词。通过讨价还价,他以约2800元购得这份题词。后来,他以四川博海艺术品拍卖公司的名义在乐山开画展,他见乐山市图书馆有意收藏,便以5000元价格卖给该图书馆。至于地摊卖主如何得到这份题词,沈称自己不得而知。本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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