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4日消息 在新医改总体方案公布4个月后,又一项相关配套政策出台。
7月13日,卫生部对外表示,日前《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下发各地。这份由五部委(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联合签署的文件,详细描绘了新一轮医改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称新农合)改革的目标和路径。
除筹资水平提高外,今后三年新农合还将面临诸多制度改革。
首先,《意见》指出,要通过各种改革举措,提高新农合参保者享受医疗保障的水平。
如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将大幅度提高。《意见》显示,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要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按新农合补偿封顶线约为2.5万元,而现行封顶线全国平均水平约为1.5万元。
目前,新农合在各地的实践中,有两种基本模式,即大病住院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门诊家庭账户指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门诊费用);大病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指个人账户中的钱也纳入统筹共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上述两种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暴露了各自的不足,如家庭账户资金沉淀、住院报销比例低等。
对此,《意见》提出相应的改革举措。即在开展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提高家庭账户基金的使用率,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转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
同时,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即六类慢性病在门诊的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报销。
7月13日,在第七届世界卫生经济大会上,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毛正中称,该研究机构对500个县新农合情况调查中发现,2008年住院实际补偿比总体上是36%。“住院补偿率不高。”
对此,聂春雷表示,今后50%地区的新农合住院补偿要提高5个百分点,即加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
相比上述措施,限制新农合基金结余率,是提高参保者待遇的直接动力。
当日,聂春雷表示,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结余不能超过15%,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的25%。如果结余太多,就要用出去,比如可以进行“二次补偿”。
调控医疗费用规模
相比上述政策调整,和其他医保制度一样,新农合也面临着一个最为难解的命题——如何控制医疗费用规模?
“相比之前(没有参保),农民去医院看病,反而觉得医疗费用增加了。”7月13日,在第七届世界卫生经济大会“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专题论坛上,一位来自东部地区的专家,对台上主讲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参合后,农民去看病费用增加有多重原因。”对此,毛正中回答,如有些地方大病住院报销高,门诊费用不报销,使很多参合者选择住院治疗,导致最后总体费用增加。
“另外,也存在医院诱导消费的可能。”毛表示,从调研数据看,实施新农合后,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增加明显。其中,有些增加是合理的,如政府大规模对乡镇医院投入后,吸引了病人看病。但有些是不合理的。“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数据,能够说明哪些消费是合理的,哪些是医疗机构诱导消费。”
“只是单纯增加新农合覆盖率和提高补偿,是不够的。”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评价与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对记者表示,如果只考虑筹资增加,而没有相应的控制医疗费用的“工具”,政府的大量投入效果会被抵消。
“中国不能像美国那样,完全靠GDP的比例和投入的增加而提高人的期望值寿命。这就需要我们有很好的工具控制医疗支付方、服务方。”美国的EXPRESSTS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医务官StevenMiller博士表示。
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望破解“控费”难题。聂春雷表示,卫生部将积极探索改革支付方式,即改变现行按诊疗项目和药品项目报销的模式,探索门诊总额的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单病种限额付费等方式,来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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