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大大小小的塑料加工厂,杜寺村有上百家。 |
村支书:只要交占地费,就能建厂;石市国土局:耕地以租赁形式转作他用,属违法行为
核心提示
近日,新乐市杜固镇杜寺村一村民反映说,该村现在被上百家塑料加工厂包围,不仅环境被污染,大量耕地还被占用,导致村里的蔬菜价格比市里还高,村民们都吃不起菜。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在杜寺村占地建厂只需交占地费,而不需办理其他手续。即便遇到有关部门检查,只要交点罚款就行。
专家认为,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违法占地行为得以发生,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乏力。
农田被占用建成塑料加工厂
“我们村开了很多加工塑料制品的厂子,占用了大量耕地。村里原本有耕地二千余亩,光这些工厂就占了两百亩,而且还污染环境。如今,村里的耕地种蔬菜就死,只能种小麦、玉米,现在我们村的蔬菜比市里的还贵。”张先生是新乐市杜固镇杜寺村村民,提及农田被污染与占用,他一脸的气愤与无奈。
据张先生介绍,杜固镇素有“塑料之乡”之称,大大小小的塑料回收加工厂遍布周边大小村落。从2000年起,杜寺村村民开始大肆占用庄稼地,兴建塑料回收加工厂。这些工厂占地规模不一,小到二三亩地,大到十几亩,“为了能通过占地审批,村领导让建厂者以‘养殖业’的名义报批,批准后,‘养殖厂’摇身一变成了‘塑料厂’。接着,厂子开始扩建,慢慢蚕食周边耕地。”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工厂多采用家庭作坊式生产,他们将回收来的电缆线、废旧鞋底等塑料垃圾,用专用机器磨碎,然后生产成塑料颗粒。规模大点儿的厂子会将这些塑料颗粒加工成汽车坐垫、地板革等成品出售,小点儿的厂子则直接将这些塑料颗粒销售出去。生产时,他们不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废弃物随意丢弃、焚烧,村里常常浓烟滚滚,气味呛人。
张先生说,这些年,村里的塑料加工厂已渐成规模,可其中一些加工厂甚至连手续都没有。也见执法部门来检查过,可检查过后,一切照旧。
现场:村子被塑料加工厂包围
7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乐市杜固镇杜寺村,离村子老远就闻到一股刺鼻气味。“这是加工厂焚烧塑料的味儿,还好今天下雨,不然味儿更难闻。”当地村民说。
在村民带领下,记者绕行村子一圈,看到大大小小的塑料加工厂一家挨着一家,有些就建在庄稼地里。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塑料加工厂大多集中在村北、村东方向,粗略计算,大约有上百家。从外面看,这些厂房与村民农房无异,走进才发现,里面堆满了电缆线、废旧鞋底、地板革等塑料垃圾,屋内则陈设着一些加工设备。
记者看到,村子周围还有一些兴建中的塑料加工厂。在村北一片庄稼地里,记者看到了一个占地约十亩的大型塑料加工厂。“这个厂子刚刚建成,规模算是比较大的。因为做这行利润比较高,所以村民都纷纷占地建工厂了。”村民刘先生告诉记者。
村民:没地种菜污染严重,吃菜成了问题
对于占地建工厂的事,杜寺村村民看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建工厂是村民致富的一种方式,既能发“小家”,又能为当地政府创收;有些人则认为,这些塑料加工厂已危害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不仅污染环境,还导致大量耕地流失。
“以前,地里还能种些蔬菜,现在污染厉害,种不活蔬菜,只能种些庄稼。”村民刘先生说,由于地里种不了蔬菜,一些村民就从其他乡镇拉菜来村里卖,因此菜价特别高,连白菜都一元钱一斤。而石家庄桥西蔬菜批发市场白菜的批发价目前才每斤0.3元至0.4元,零售最高也不到一元。可见,村里的菜价比市里的都贵,村民吃菜都成了问题。不仅如此,一些塑料加工厂附近的槐树、柿子树等植物,也出现了叶子枯黄、脱落甚至枯死的现象。“你说,这些有污染的企业到底是哪个部门批准的?”
张先生家的耕地位于村北,曾发生过地里玉米苗被塑料垃圾引燃的事。他说,他家的庄稼地周围原本都是农田,如今都建成了塑料加工厂。“听说只要交占地款,就可以占村里的好地建塑料加工厂,你说,村里的耕地就可以这样被出卖?如果再没有节制地建工厂,那将来农民到哪里去种地,又吃什么?”
7月11日,一家塑料加工厂的厂主透露说,建塑料加工厂一般不需要办任何手续,“看上哪块儿地,找地主人一说,签个租赁合同就可以,年租赁费大概一亩地1700元,对地主人来说,这比种地强多了。”
村支书:少批多占,交点罚款就行
据村民介绍,这些年,由于塑料加工业利润比较高,不光村民占地建厂,就连村党支部的张书记也建厂当了老板。“张支书有两个塑料加工厂,都生产塑料成品对外出售,算是村里的大厂子。”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杜寺村的张书记。张书记介绍说,目前,杜寺村有一百余家塑料加工企业,这些厂子大约占用了二百余亩的一般耕地,而且大多数工厂没有办正规手续。“先批地,其他的再说。我也开了两个厂子,刚刚才办下来环保手续,这个太难办,村里大多数厂子都没办。”
张书记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在该村如果想占用一般耕地建厂,只要交租金就可以,年租赁费大约每亩1700元。地审批少点也可以,以后可以再逐渐扩建到想建的亩数。遇到检查时,交点罚款就行,罚款金额则根据占地面积和人际关系而定。
张书记表示,到杜寺村建塑料加工厂,既不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也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你放心,我们会给予一定保护,即便查到了,交点罚款就行。”
新乐市国土局:
未上报过相关审批材料
7月7日下午,新乐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占地建塑料加工厂需经省一级的相关部门批准,县级部门是没有审批权的。同时,他们也从未上报过有关杜寺村建塑料加工厂的审批材料。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杜寺村确实存在非法占地的行为,那新乐市国土资源局的执法监查部门将会严查此事。
石市国土局:
禁止在耕地上建工厂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的同志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未得到省级乃至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任何人都不得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厂从事经营活动,除非这块地原来就是村办企业的厂址。如果有人将耕地以租赁形式转为他用,也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事,村民可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
当地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公共行政学博士许尧认为,占用耕地建厂是一种自己收获、别人买单的典型公害行为。因为经济发展的受益者与环境污染的承担者并不一致,主要受益者是塑料厂的经营者、被占用耕地的主人、基层管理者,他们或多或少从中获得了利益,但环境污染的代价,如土质变坏、空气污染、生活成本增加等众多问题却需要当地民众共同承担。
近年来,当地占地建厂的行为之所以日渐成规模,除了强烈的利己动机、缺乏组织化的民众外,还与当地基层管理者与塑料厂经营者结成的“共谋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基层管理者严重的立场偏位与短视行为,从而导致基层公共秩序与公共规则的不断恶化。
此外,当地监管部门在此次事件中难辞其咎。因为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违法占地行为得以发生,并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已经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管乏力——“查到,交点罚款就行”,彰显出当地监管部门执法力度的“苍白”。“罚款金额根据占地面积和人际关系而定”,则不得不让人提出质疑,管理部门到底是为了罚而管,还是为了管而罚?
如今,在国家大力提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地方政府部门发展农村经济,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寻求正确的、可持续的道路,而不要重复那种代价极大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本报记者 杜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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