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一名四川地震灾区的10岁小男孩寄居在大伯和大妈家里,但因在家玩耍未写作业被大妈用擀面杖“管教”,最终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而惨死。日前,西安市中院认为,申金莲有自首情节,且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协议,对申金莲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争议:杀了人,再去自首可免一死?] |
“大妈”叫申金莲,46岁,只有小学文化。2008年6月,龙龙(化名,10岁)由四川老家转至西安上学,与其大伯冯某及其妻申金莲一起生活。
事后,经大伯和龙龙母亲协商,一次性赔偿6万元。法院认为,申金莲有自首情节,且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协议,对申金莲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成都商报据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报道:
擀面杖打死10岁亲侄“狠心大妈”被判11年
今年6月10日,三秦都市报整版报道了《狠心大妈杖杀10岁亲侄》。昨日记者了解到,因该“大妈”申金莲有自首情节、且民事赔偿部分已与小孩的家长达成协议,西安市中院一审对其从轻判处,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这起案件也给更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一个很大的警示。
擀面杖“管教”
大妈打死10岁亲侄
这个“大妈”申金莲46岁,只有小学文化,曾是西安钟楼一家蛋糕店的员工。2008年6月,龙龙(化名,10岁)由四川老家转至西安上学,与其大伯冯某及其妻申金莲一起生活,申金莲在管教过程中多次打骂龙龙。2009年1月17日21时许,申金莲下班回到西安市建强路家中,因龙龙在家玩耍未写作业,申金莲便对龙龙进行打骂,期间,她持一擀面杖在龙龙的头面部、全身多处殴打。
次日晨5时许,申金莲发现龙龙不省人事后,找邻居帮忙并拨打120急救,120赶至现场确认龙龙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龙龙系全身多处及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硬膜外少量血肿、硬膜下出血及硬膜下血肿,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其全身多处大面积皮下出血对死亡起促进作用。申金莲打110报警,并随公安人员到公安机关,供述了故意伤害龙龙的犯罪事实。
“教育”侄子致死
大妈流泪悔恨
庭审中,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申金莲打龙龙用的擀面杖,是一根80厘米长的擀面杖!这也再次引起旁听群众一阵阵惊叹:“竟然用擀面杖打才10岁的孩子!”“因为龙龙不听话,不好好学习,我是为教育他才打的……我怕他将来考不上大学,以后像他爸一样不学好,我心里着急呀!”受审时,坐在被告席上的申金莲也一次次泪流满面地表示自己错了,也一次次悔恨不已。据了解,龙龙父母现已离异,父亲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现仍在监狱服刑。
事后,经龙龙的大伯和龙龙的母亲协商,一次性赔偿6万元,龙龙的母亲后请求对申金莲免予刑事处分。申金莲的辩护律师也通过当庭询问申金莲,让大家知道她平时对侄子也有许多悉心照顾。辩护律师提出,申金莲有自首情节,民事部分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且是为了教育小孩,建议法庭对她能从轻判处。
自首并赔偿
“大妈”被轻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申金莲在管教他人过程中,持械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龙龙年仅10岁,申金莲在对龙龙管教过程中,持擀面杖在其头部、身上等处多次殴打,致人死亡,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其辩护人提出的“申金莲有自首情节,且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协议,请求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属实并予以采纳。因此,对申金莲从轻判处,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申金莲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申金莲未上诉。
借这起案件,检察官也曾当庭告诫更多家长:“希望这个案件能对在座的旁听人、尤其为人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上,应当警惕并且慎重!”许多群众在了解这个案情后也感慨地说:“这个案子确实给家长们一个很大的提醒,别因为教育孩子而伤害了孩子!”
本报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刘茜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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