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胜 本报记者 刘治宇
本欲接母亲回家帮忙照看孩子,却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将母亲当场撞死在路边。事发后,为逃脱法律制裁,肇事后竟伪造现场谎称“不知情”,并对交警“限期破案”否则就抬尸到交警部门“理论”。
老人路边被撞身亡
5月10日15时44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顾乡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在新发镇新发屯内的砖道上,一老人行走时被机动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顾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抵达现场后,办案民警发现,老人出事位置在村内,距老人居住地不足1公里,路两旁多为菜地,还有一家小工厂厂房,但厂房内并无人。倒在路边的老人身上没有明显外伤。老人随身携带的两个包和一部手机掉落在尸体背部附近的地面上。民警询问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死者儿子潘某某时,潘说他赶到时母亲已经躺在这儿了。而从老人随身携带物品掉落情况来看,现场有非常明显的伪装痕迹。这引起了交警部门的警觉。经过连续三次对潘某某的质询,潘均表示“我来的时候现场就是这样。”
尸检锁定摩托车
鉴于案情复杂比较重大,顾乡交警大队迅速成立“5·10”专案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处逃逸侦查科、技术科也分别派专人调查。通过对事发现场周边群众的走访调查,一条重要的线索浮出水面:据附近某粉煤灰厂的知情人提供,事发时有5辆专门拉砖的货车经过,其中可能就有肇事者。
办案民警于5月12日深入新发镇新发屯进行摸排,并将当时经过事发现场的5台拉砖车连同驾驶人一并带回大队,分别将5台车编号为1-5号展开调查。经调查,警方排除了1、4、5号车以及驾驶人的作案嫌疑,通过对2、3号车驾驶人的询问发现许多疑点,两个人说话总是吞吞吐吐。而面对警方的质询,两个人最终说出了实情。原来,两人都姓王,是亲叔伯兄弟,事发当天两人中午拉完砖吃饭时喝了点酒,因此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显得有些紧张。与此同时,死者的尸检报告出炉:从尸检报告中,可以判定,肇事车辆并非拉砖的四轮机动车,摩托车的肇事嫌疑非常大。
“抬尸”逼警欲盖弥彰
此时,死者的儿子潘某某几次来到交警部门,扬言要将母亲尸体抬到交警大队门前,并要求限期破案。虽然警方的侦查方向一时中断,但拉砖的王氏兄弟提供了一条线索:事发当天路遇一董姓女子边骑自行车边打手机朝着事发地点奔去。因为认识,当时还与董姓女子打招呼,董当时说潘某某的妈妈被撞死了,她去看看能帮什么忙。通过外围调查走访,警方在掌握大量有力证据后,再次询问潘某某,经过反复说服,潘终于交代了肇事事实。
原来,潘某某家里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打工为生,夫妻俩萌发了一起外出打工的想法,就和住在不远屯子的母亲联系,让她来帮助照看孩子。5月10日一大早,家人就催促潘某某接母亲来,可潘还是先上工地干活去了,中午还和工友喝了酒。没有驾驶证的他,见到工友的100型大摩托车就有了借车接母亲的想法。由于第一次驾驶100型的摩托车,摩托车操控不稳,见到路边的母亲想收油减速时,因操控不当直接将亲妈撞倒在地,老人当场死亡。由于当时肇事的道路上没有车辆通过,潘某某不投案,反向警方施加压力,要求限期破案,不想还是被警方查出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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