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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不听劝阻打死野生梅花鹿 获刑一年半

2009年07月15日14: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九江七月十五日电 (记者段长征实习生胡宇)因偶遇一只野生梅花鹿,伙同他人追打其致死。被告人王某日前被江西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十五日,记者采访了受理此案的彭泽县人民法院陶姓法官。
陶法官称,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判的,在该县尚属首次,即使在江西亦不多见。

  据陶法官介绍,被告人王某,江西万年县人。案发期间在彭泽县务工。去年九月,王某与同伙熊某在该县黄花镇东风村施工时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在铁道栏网内,熊某便抄起铁锹追打,并叫其身后的王某协同追打,附近村民见状对二人多次劝阻,并告诫他们这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但二人未听劝阻,继续追打梅花鹿使其致死。居民随即报警,王某被当场抓获,熊某趁乱逃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与熊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系从犯,故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陶法官说:“另一位犯案人员熊某目前在逃,作为主犯,熊某的量刑会更重。依照法律规定,他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界人士认为,法院的这一判决显示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力,同时也向那些无视国家法律而肆意捕杀受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人敲响了警钟。

  另据了解,野生梅花鹿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在中国不足千只。作为“中国梅花鹿之乡”江西彭泽县,目前野生梅花鹿种群数量已达四百余只,成为中国野生梅花鹿的最大分布区。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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