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1年约有400件医疗官司诉讼,被告的医师近2成遭判定确有疏失,台“中央研究院”认为要终结这种“医师高犯罪率”怪象,应从医疗疏失“去刑法化”下手,并建立医疗救济制度。
“中研院”今天公布医疗保健政策白皮书指出,内、外、妇科风险大,收入却低于皮肤科与眼科,一旦有医疗纠纷,医师的业务过失以刑法论处,不论是就医疗资源的扭曲分配,或是因医疗个体差异而以医疗结果判定医师责任而言,对内、外、妇科医师不公平也不合理。
台“卫生署”医事处统计,目前每年约有400多件医疗纠纷鉴定案,以外科占近34%最多,其次内科近30%、妇产科15%,病人的状况以死亡占6成最多,25%重伤害其次。鉴定结果判定医事人员有疏失的比率,约为17%到18%。
另外,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分析417件申诉案,在12个主诉争议点中,以外科导致死亡、重残、手器械留置体内等手术医疗伤害,以及感染跌倒等照护、错误诊断等最为常见。
“中研院”的白皮书认为,以“刑法”论处医师的业务过失,打击医师士气,也促使医学生避免以外科及妇产科为职志,建议修改法令,让医疗过失责任可以回归“医疗法”,并规范尽速建立医疗救济制度,让受到医疗处置伤害的病家及时获得实质补偿。
专家学者在白皮书中认为,“中央健保局”当务之急应重新检视健保支付标准,依耗用的资源、时间及相对应的风险等,计算合理的支付标准,有助于导正医师人力与科别失衡的现象。
白皮书中并建议,目前7年医学教育训练出来的学生,专业能力有余,人文素养不足,建议医学系头2年订为医预科,教导人文及通识课程,以培养利他精神与沟通能力,评估医学生是否适合行医,不适合者辅导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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