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2009年7月15日电(江南 翁迪凯)7月15日上午9时,此前广受社会关注的杭州“5·7”交遂肇事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今年5月7日晚8时许,杭州市区文二西路一居民区门口的斑马线上,25岁的杭州市民谭卓被一辆三菱跑车撞死。警方8日下午通报该事故时,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的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被告入胡斌于2009年5月7曰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杭州市机场路出发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时有互相追赶。20时08分许,当行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卓颅脑损伤死亡。事发路段限速为50公里/小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车速为84.1-101.2公里/小时,对事故负全责。
庭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序展开,法庭调查后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驾车肇事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构罪名无异议。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应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根裾罪刑法定原则,认定交通肇事罪,然而胡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严重超速,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对其从重处罚。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还围绕车辆有无非法改装、当时有无互相追赶及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等展开辩论。
胡斌在作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称自己对不起谭卓、谭卓的家人、以及自己的父母,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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