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我家阳台被偷走了”
原是私搭的阳光房被物业拆除
本报讯 昨天上午10点多,南京浦口一市民报警称,他家的阳台被偷走了,大惑不解的警察赶紧赶到现场。
报警人家住大桥北路榴美颂小区,这个小区还没有完全入住,很多业主正在装修。警察了解到,报警人家住11楼,阳台自然是不可能被偷走的,被偷走的是他在楼顶上私自搭建的阳光房。报警人说当时他家没人,门都是锁着的。昨天上午,他从市区回到家里,发现阳光房不见了,就报了警。警察于是找物业询问情况。物管承认,阳光房是他们拆掉的,因为他们和业主签订过协议,业主不得私自搭建阳光房一类的违章建筑。但这户人家违反协议,一夜间偷偷将房子搭好,第二天物管发现让他拆除他不肯,他们只好出此下策,从隔壁人家上的楼顶下去拆除。最后在警方的协调下,物业答应将拆除的材料归还给业主,损坏的照价赔偿,但业主必须保证不再建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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