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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副局长以身殉“酒” 禁酒令该当何罪?

2009年07月16日08:4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13日下午,47岁的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国庆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据悉,此事是否涉及用公款消费,以及是哪些公务人员参与饮酒等问题,区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7月15日中国新闻网)

  一位年富力强的副局长就这样倒下了,不过,不是倒在工作岗位上,而是倒在了酒桌上,金国庆副局长因酒而死,可以称得上是以身殉酒。


  官员以身殉酒,是谁的责任?既然新洲区2005年就发布了“禁酒令”,为什么令行不止,饮酒者依旧?既然有这个“禁酒令”,“禁酒令”为何担负不起禁酒的责任?原本应该担负起禁酒重任的“禁酒令”却躺在墙上睡大觉,以致“禁酒令”成一纸空文,以至于让金国庆副局长饮酒身亡,这着实令人痛心不已!假如“禁酒令”真的履行起自己的神圣职责,对胆敢以身试法者严惩不贷,按照“禁酒令”规定的条条款款,哪位官员违反禁令饮酒了,就按规定处罚,看看还有谁敢违反“禁酒令”?

  官员饮酒死亡,金国庆副局长不是第一位,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位,河南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饮酒过度死亡,虽然死后极尽哀荣,并被记三等功,但是,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官员以身殉酒,为什么会前仆后继?说白了,就是没有认真追究“禁酒令”的责任,没有认真治“禁酒令”之罪。如果对“禁酒令”扣个渎职、不作为的罪名,并打一通板子,看它还敢不兢兢业业地履职吗?(陈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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