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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孟宽:我的人生与3张报纸密切相关(图)

2009年07月16日08:5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刘孟宽今年七十有七,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元老之一。老先生居处树阴深深,应答和蔼谦谦,忆及50年沧桑岁月,人生3个重要转折点竟然与3张报纸密切相关,颇为感怀。

  手持《人民日报》去上学

  1949年,北平解放,刘孟宽时年17岁,高中刚毕业。一天,他找寻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的大门。

  报名时,刘孟宽心里忐忑不安。此前他曾经被另一所大学拒绝。“第一次去报名,接待老师问我年龄,我告诉他今年17岁。老师瞧了下个头,说,不够18岁不能报名。
就这样把我打发回来了。”

  此番来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上学心切,他报名时假称自己18岁。50年后,老人说起这话,言语间又是羞赧,又透着小小得意。试题只是一篇作文:《为人民服务》,他说自己洋洋洒洒写满几张纸,自觉尚可。

  当年4月4日,有消息说,华北人民革命大学的录取名单刊登在《人民日报》上。密密麻麻一大片小字里,他瞅见自己的名字,高兴得又蹦又跳。报到时,他就拿着那张《人民日报》,“报纸相当于现在的录取通知书呐!”老人说,“所谓大学,也就是4个月的培训,但那是要计入工龄的。”

  那时尚处于战争状态,条件艰苦,但学习环境十分宽松。艾思奇、朱德,都来讲过课,同学们自觉钻研,相互竞赛的风气很浓。刘孟宽回忆说,大伙迅速确立了革命的人生观、苦乐观,满脑子装的都是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随时准备听从党的召唤,冲上前线。

  “毕业时,学校号召青年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贴出一个榜,上面就写着西北、西南、中南等几个大字,谁愿意去哪里,就在下面签名。”刘孟宽毫不犹豫地在“西北”一栏里填下自己的名字。

  50年后的今天,刘孟宽仍清楚地记得,当年同学们挎起背包向西北进发时喊着的响亮口号:“做西北人民的大骆驼!”

  在西安短暂停留后,刘孟宽跟随省里的工作队,徒步进发,翻越秦岭,绕道湖北,直至陕南,清匪、禁毒、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他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19岁,他就任陕西省勉县一个区的副区长。后到汉中市人民法院任职,1959年调至陕西省法院工作。

  创办《法制周报》销量过百万

  “那时基层组织强,社会风气好,刑事案件少,法院的效率很高,一点也不觉得累。”老人回忆起年轻时的经历有些陶醉。“文革期间,"公检法"瘫痪,我也被下放到陕南农村种地……”

  1979年,刘孟宽刚刚回到陕西省高院司法行政处,就接到一个命令:参加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组工作。司法行政处6个人,整建制脱离法院,筹建新单位。

  “当时我们拿着文件,到各部门物色优秀干部。我们看上的人,就跟人家谈话,如果他愿意来,我们就发调令。就这样,我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起来。1980年3月,陕西省司法局挂牌,不到两年,更名为"陕西省司法厅"。”刘孟宽说他当时任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半年后任处长,直至1994年4月离休。

  初期,百废待兴,简陋的办公室里,刘孟宽深感到法制宣传之重要,咬牙决心要创办一份法制报刊。1981年陕西第一份法制类报纸———《法制周报》诞生。

  事先没有想到会有多大的影响力,但一度超过百万份的发行量,使《法制周报》成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最热销的法制类报纸之一。刘孟宽曾兼任报纸总编辑两年。

  “那时公民对学习基本法律知识热情很高,作为全国最早一批法制类报纸,《法制周报》刊载大量的案例通讯,并经常进行法律问答,这种平易近人的编报形式受到了全国读者广泛欢迎。不过它的成功也给我们带来压力。”他微笑道,由于物价部门限制不让提价,可成本一直在涨,后来订阅数量越多越赔钱,所以一度不得不压缩发行。

  研读《法制日报》发挥余热

  1994年,刘孟宽离休。

  “我平时订阅着好几份报纸,其中经常阅读《法制日报》。作为中国宣传法律、报道民主与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最大的法制类媒体,《法制日报》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长期处在最前沿,声音最强,她的主阵地作用无可替代。”

  老人的注意力仍然集中在法制宣传上。案头必读的报纸,就是《法制日报》,重大的法治事件、焦点案件,最新推出的法律法规,他都要细细研读。

  老人经历过“一五”、“二五”普法,认为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话的变迁,通过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宣传,公民法律素质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如此大规模普法,确实是中国的一大创举。

  不过,比较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种方法模式的特点,老人也隐约感到忧虑:“最早开始法制宣传工作,包括办报在内,采用很多形式,原先囿于经济条件差,许多好想法其实难以实现。现在物质条件明显改善,公众法律素养也普遍提高,但是法制宣传手段没有实质上的创新。”

  “一名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是什么意思?有一次我外出时问了好几个人,本是个不难的法律常识,可谁也没能答上来。”刘孟宽说,“如今网络很发达,内容丰富方便学习,不过,缺乏有效引导,效果就打了折扣。而一些以前总结出的宣传手段和方式现在看来并不落后。”

  刘孟宽注意到,街头的法制宣传栏越来越少,有的被拆除,有的成了广告牌。他说,过去普法时市区各主要干道、社区厂区都有法制宣传栏,如今难觅其踪。

  “老手段不一定就是落后,把法律小常识登在候车站、人行道、公园等公共场合,随时随地方便群众学习。普法宣传任重道远,不能墨守陈规,通过思考、总结和提炼找到对路的方法,这是我们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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