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提起腐败,人们自然想起贪官。手握国家权力却谋取一己私利,贪腐行为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影响职务行为廉洁性,践踏民主法治和行政运作……
种种社会危害映衬出反贪工作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反贪工作因其专业性,让人感到有些神秘:检察机关是如何同贪官斗智斗勇的?反贪线索是如何获得的?反贪部门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等等与反贪有关的事,普通人知之不多。我们从今天开始推出的“反贪局长说反贪”系列报道,将为您揭开反贪中那些鲜为人知的细节问题。
两任总理批示,数级司法机关介入,皆初查而未立案。
中行陕西省分行兴庆路支行原行长杨睿等5人一度曾经悄悄松了一口气。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上案40多天,细排摸查,侦破此5人贪污、受贿,给国家造成亿元资金风险案。
贺佑荣位列案件主办人名录。
贺佑荣,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20年间,主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30余件,参与办理案件150余件。掐指算来:
省民政厅原厅长荆建辉、原副厅长蒋天才等7人贪污受贿窝案;西安市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长青贪污5000万元案;西安市光大银行原行长毛明挪用5000万元公款案;《西安晚报》社原社长王长安受贿案。
……
件件精品,举城震动。勋章加身,鲜花齐眉,贺佑荣皆不陶醉,“每个干警平均每年加班加点超过百个工作日,特别是一上案子更是夜以继日,饿了烧饼、方便面充饥,累了办公室合衣而睡,每个办案干警都有几天时间甚至更长时间连续调查取证的经历。”
过手数百案件,贺佑荣剖析出腐败病灶若干。
之一:国企改制 “近五年来,西安的反贪案件约有50%集中在国有企业。”贺佑荣说,国企改制已经成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仅2003年,阎良区内航空企业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导致8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1.3亿元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的风险;因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渎职、过失等原因造成9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贺佑荣分析,不少国企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物、财的管理存在漏洞,审计监督力度不够,加之对无形资产流失问题研究不够,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多种原因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之二:科技领域 西安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高科技企业林立。
今年3月5日,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了举报西安航瑞科技有限公司为推销电子元器件向某部618所行贿的线索,仅用5天时间就查明了这家公司向618所辛某行贿100万元的案情。
贺佑荣看到一份统计报表,在一个多月时间内,仅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就立办辖区科研院所职务犯罪5案7人,涉案金额都是50万元以上的大案。
之三:“城中村”干部 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村干部85人,多涉“土”犯罪。
“土地征用款往往成了村主任和村书记等人争抢的"唐僧肉"。”贺佑荣三言两语描绘出村干部们的作案手法:
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建设之机,虚列占有土地人员,冒领补偿款。西安市东三环建设工程在某村征用土地时,该村第三小组原组长及副组长阎某、刘某合谋,趁协助三环建设之机每人虚列其亲属二人,虚构三环征地占有其土地的事实,冒领土地附着物补偿款9.7万元。
将代管的土地补偿款直接挪用或贪污。在西蓝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沿途两村4名村干部均以此方法犯罪。
一些开发商为开发项目与“城中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向村主任、村委会、改造办等人员行贿。
之四:“象牙塔”里的校(院)长 2001年9月21日,陕西教育学院原院长高安民因受贿2万元被批准逮捕。
2002年7月,刚刚担任延安大学校长3个月的惠延德因在任榆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期间受贿62万元被批捕免职,次年被判刑13年。
2003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李良晨(副厅级)因受贿14万元被捕,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化勇(副厅级)因受贿10.1万元被捕。
2004年,宝鸡文理学院原副院长海焕智和原党委副书记董建英因受贿被捕。
“触目惊心呀!”贺佑荣掰指数来:近年来陕西高校涉及职务犯罪的处级干部更是一批,包括陕西经贸学院财务处原处长王永臣等20余名处级干部,西安医科大学学生处原处长谢凤舞、毕业生分配办原主任张宏,陕西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原院长赵延新,陕西教育学院信息中心原主任柏永林、计财处原副处长李虹,西安石油学院产业处原处长邢伯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建处原处长付国岩,延安大学原处级调研员刘久信等等,皆因经济犯罪受到查处,先后落马。
基建、采购和招生,是高校领导腐败案相对集中的发案部位。贺佑荣说,一些不法建筑商紧盯主管基建的校、处级领导干部,千方百计地拉其“下水”。
另外,高校领导腐败许多都是“扎堆腐败”。贺佑荣说,在西安市检察院查办的28起涉及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中,21起是窝案、串案。腐败分子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形成一定范围内法治的死角,加大了查处难度。
延伸思考 抬头多想一点尽心多做一些 “不能只管低头办案。”
病灶显现,良策何在?
今年5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处了西安遥探仪器工程设备技术公司受贿窝案。检察官们相继查实了该公司经营部外协室原主任施某、副主任蒋某、外协管理员申某、胡某共计受贿39万多元的事实。以及两个科研项目组原组长李某和金某在采购科研仪器时分别受贿2万元和1万元的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公司外协加工等业务管理人员收受礼品和小额贿金现象十分普遍。”贺佑荣说,“过去一些单位最怕检察院案查完了,拍手走了,企业却乱了垮了。我们检察长任高潮多次告诫,执法办案不能一查了之,要看企业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切实整改,企业生存发展的环节是否得到了优化。要抬头多想一点,尽心多做一些。”
此案侦查取证工作告一段落后,检察官迅速向公司发出了要求整改存在问题的检察建议,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苏斌专门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了一场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市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廖平和贺佑荣还与公司的负责同志一起进行了一次“恳谈”。公司负责人说自己接受了教训,也收获了感动。(本报记者台建林)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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