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宇突发车祸,因公殉职。单位以及家属为其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会,刘宇被安葬两天后,家属却突然被告知,死者的遗体被搞错了,当日追悼会以及火化的遗体是另外一名死者。
昨日下午,在蒲城县刘宇家里记者了解到,7月1日晚上,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宇发生车祸因公殉职。
7月5日上午,刘宇同志的追悼会在蒲城县殡仪馆举行。当日下午,遗体火化后被送往蒲城县尧山公墓安葬。追悼会期间,亲属们感觉不像刘宇,提出疑义时,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称,由于车祸遗体被化了很浓的妆,再加上停了几个小时的电,所以遗体有点变形。7月8日上午,刘宇单位的领导突然登门告诉他,7月7日,蒲城县东阳乡一名因车祸死亡的死者家属,到殡仪馆拉遗体回家土葬时发现遗体不见了,刘宇的遗体却还在殡仪馆。7月5日,开追悼会和火化的遗体其实是东阳乡那名死者。随后,他们和东阳乡那名死者家属分别得到20000元、28000元经济补偿。刘宇的骨灰在尧山公墓另一处墓地被安葬。
(《三秦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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