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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告政府信息不公开 官司虽赢仍不得信息(图)

2009年07月17日11:5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几栋住宅楼赫然矗立在永壁北街村,但村民们对这片宅基地的使用审核情况却一无所知。
几栋住宅楼赫然矗立在永壁北街村,但村民们对这片宅基地的使用审核情况却一无所知。

  25份申请表考问政府信息公开

  鹿泉四名农民因政府信息不公开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官司虽赢但相关信息仍未公开

  记者历时一个多月向石市25个区级行政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却只收到两份回复

  学者认为,石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但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建议将信息公开纳入政绩考核

  核心提示

  因为怀疑本村的集体土地被倒卖,鹿泉市的4位农民在向铜冶镇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无果后,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村民们虽然胜诉,但相关信息依然没有公开。记者调查了解到,这4位农民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政府信息难以公开的现象并不少见。

  今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记者历时一个多月,对《条例》在石家庄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向25个区级行政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却只收到了两份回复。一些学者表示,石家庄市各级政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是一大进步,但还存在“公开的不关心,关心的不公开”的现象,这表明政府部门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建议将信息公开纳入政绩考核。

  信息不公开,4农民告赢镇政府

  谷焕斌是鹿泉市铜冶镇永壁北街村的农民,他和另外3位村民与铜冶镇政府打了一场信息公开官司。今年7月14日,向记者说起这起诉讼,谷焕斌等人已没有了胜诉时的喜悦,反而多了几分无奈。

  2006年8月,永壁北街村将13.3亩宅基地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获利六百多万。该公司在这块地上建起了4栋住宅楼。村民们认为这13.3亩宅基地被倒卖了,村里在卖房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宅基地开发一路暗箱操作。

  2008年7月底,谷焕斌等人向铜冶镇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要求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但没有得到回复。于是,他们于2008年9月16日将铜冶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2009年2月28日,鹿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铜冶镇人民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谷焕斌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

  然而,铜冶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判决。后来,镇政府派包村干部向村民们公示了《铜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示永壁北街村的13.3亩宅基地可能当初没有经过镇政府的审核,所以无法公开相关信息。而住宅楼的招标、分配等情况属于村民自治范围,镇政府无权干预。

  信息公开:石家庄做了很多工作

  其实,永壁北街村的村民们申请信息公开的艰难过程,并不是个例。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不公开信息、法院不受理信息公开案件、相关案件原告败诉率高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比如,2008年北京市已审结的9起信息公开案件中,有5起不予受理,两起驳回起诉,另有两起原告撤诉,没有一起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

  据了解,石家庄市各级政府近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尤其是在主动公开方面。比如,石家庄市、区级政府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数信息更新都很及时。200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0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占24.28%;规划类信息占2.77%;机构职能类信息占4.02%。

  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的《石家庄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全部按时答复。

  25份申请只收到2份回复

  今年5月30日、31日,记者与一位法律工作者一同向石家庄市内五区民政局、住房办、国税局、卫生局、环保局分别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共25份。其中,记者从裕华区政府网站上提交了5份申请表,其余20份均以挂号信形式寄送到相关部门。结果,在《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只有长安区国税局和桥西民政局分别以挂号信和电子邮件形式给予了回复。

  根据《条例》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回复时间可延长15个工作日。但记者一直等到7月初,一个多月过去了,其余申请都石沉大海。

  从5月31日起,记者陆续接到十余个电话,都是收到申请的部门打来的。他们大多询问记者的身份和职业,以及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目的。有人说要向领导请示一下,有人则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到信息公开申请,还问记者是否向每个区都寄送了申请表。只有桥西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确认了收到申请的时间,表示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7月16日,申请发出一个半月后,桥东区住房办打来电话,表示因工作太忙,他们16日才看到记者的申请表,而且这些信息整理起来工作量很大,他们人手又少,所以希望当面进行答复。

  连主要领导的姓名也不愿说

  记者向各区民政局提交的申请内容是关于低保金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对此,桥西区民政局给予了详细的回复,并在回复发出后打来电话解释相关问题,表示如有其它疑问可再联系。

  记者向各区住房办提交的申请内容是关于危陋住宅区改建和旧住宅小区改善的,可他们无一回复。

  记者向各区国税局、卫生局、环保局提交的申请有4项内容:1、公开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姓名、履历、分工,各部门具体职能、通信地址等。2、公开2008年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以及职务消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信息。第3、4项分别是公开单位领导2008年至今实际接待群众人数,以及用于联系群众和公共事务的电话或电子信箱实际答复次数。

  对此,长安区国税局答复说,第1项已在办税服务厅公开;第2项属内部公开内容,请谅解;第3、4项因为该局每天都接待大量来访者咨询,人数太多,无法做准确统计。

  其他部门则没有任何消息。

  铜冶镇政府不履行判决

  是在挑战《条例》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刘超主任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属于乡(镇)人民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谷焕斌等村民状告镇政府一案,法院已做出最终判决,责令铜冶镇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如果镇政府依法履行了对于宅基地审核的职责,就应该依照判决公开相关审核资料,否则就是拒不履行判决。如果镇政府没有依法履行审核职责,致使法院的判决不能履行,那么镇政府就涉嫌行政不作为、失职。不管是什么情况,最终结果是没有履行判决。村民宅基地从规划、招标、建设到分配,都属于宅基地使用情况,应该由镇政府审核并予以公开。因此,镇政府以“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为理由不予公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鹿泉市法院的这份判决,为《条例》的施行开了个好头,但铜冶镇政府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又向《条例》提出了挑战。

  申请回复寥寥

  显示政府对公民需求回应不足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公共行政学博士许尧认为,《条例》是建设阳光、透明政府的重要法制保障。记者发出的申请回复寥寥,显示了基层政府对于公民的信息需求回应不足。

  之所以出现“政府公开的公民不关心,公民关心的政府不公开”的现象,潜在的焦点还是以谁为本的问题,也涉及为什么要进行信息公开的问题。以政府为本,政府信息公开便容易成为一种运动和政绩,流于形式;以公民为本,政府信息公开就必须是实质的,以公民的满意度为最重要的标尺。

  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

  纳入政绩考核

  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勇认为,石家庄建设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是一大进步,但是,信息公开目前还只是政府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而不是“刚性要求”,这导致一些行政部门对此缺乏足够重视。因此,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政绩去监督、考核。

  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两种方式

  市民可通过两大途径获取政府信息:查询和申请。

  查询:对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民可以通过新闻发布、政府网站、信息查询场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获得。

  申请:《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据了解,石家庄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申请:一是通过互联网申请:市民在市政府网站的电子版《申请表》上详细填写申请人信息和所需信息情况后发送即可;二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三是当面申请:市民可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条例》规定,受理机构对提出的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

  市民如何维权

  《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文/图 本报记者 李梓 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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