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宇突发车祸,因公殉职。单位以及家属为其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会,刘宇被安葬两天后,家属却突然被告知,死者的遗体被搞错了,当日追悼会以及火化的遗体是另外一名死者。(《三秦都市报》7月17日)
小说家笔下的荒诞一幕,在现实中就这样上演了。
只是,这样的黑色幽默带给人们不是轻松,而在于沉重。失去亲人已够悲伤,追悼会遗体居然都还搞错,这无异于在死者家属的心口上洒盐。事后,死者老父亲的泪流满面,就在控诉着这原本不该发生的一切。
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贵;一个墓穴动辄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这是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刚列出的一份丧葬清单。在殡葬行业的收费扶摇直上,殡葬行业昂首挺进暴利行业,以至于普通民众发出“死不起”的呐喊的现实下,殡葬行业提供的服务又是怎样的呢?死者的遗体居然也会搞错,数千人居然悼念的是另一名死者。是的,这或许是极端的表现,但正因为有这样的出离荒唐的事情发生,我们有理由怀疑,殡葬业的管理是如何的混乱,其提供的服务是何其的不堪。幸运的是,刘宇的家人事后被告知的真相,但有多少死者家属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哭错了死人?死者的尊严,生者的情感,又遭到多少不为人知的践踏和侮辱?
垄断体制下,没有最怪,只有更怪。我们刚刚见识了中石化一面哭穷,一面挂上千万元的吊灯的丑态,现在,又有另一个垄断行业一种另类的方式,在向我们展示什么叫为富不仁。如果说“死不起人”是出于一种逐利本能的话,那么提供与高收费相对应的良好服务,是不是也殡葬行业理应具备的起码要求?甚至,出于人性本能出发,做出份内之事,让死者走好最好一程,以告慰生者,是不是一种基本的行业良知?
很可惜,这只是一种常识性的推断,而我们的许多垄断行业是不讲常识的。高利润带来不了高品质的服务,相反,低质化也能生存的事实,逐渐养成了垄断行业骄奢的品性。我们很难相信,“搞错遗体”这样的最低级的错误,会发生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化行业,但在垄断行业却可能不是怪事。“一家独大,缺乏竞争”的格局下,一来,殡葬行业不需要什么行业形象,出现这样的丑闻照样能够处之泰然,另一方面,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不怕没有生意可做――不然你去哪里火化遗体呢?
垄断并不是原罪,但可怕的是,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不但垄断了市场,连监管也一并垄断了。事实上,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目前除了火化环节,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已经基本放开。但由于殡葬行业自然垄断特征明显,民营资本的介入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改变殡葬行业缺乏竞争、服务价格畸高的局面。显而易见,解决“死不起人”,杜绝“哭错死人”的闹剧,仅仅止于谴责殡葬行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制度层面的发力。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