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9 03:1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杨文)今天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医院”法律服务活动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太原市中院将对省城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等12家医院进行对口法律服务。
据介绍,太原中院将相对固定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法官与对口医院进行法律服务,并在每一个医院建立法律工作组。根据医院特点,法官在各对口医院将主要开展如下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法律讲解、咨询和法律教育等服务;组织对医患纠纷等有关案件的旁听;协助医院进行诉外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依法公正、快捷审结,及时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太原中院还专门确定民一庭三个合议庭负责医患纠纷案件的专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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