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起卡拉OK版权侵权案今日开庭
厦门又有8家KTV侵权遭诉讼、索赔12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江娟珺)我省卡拉OK版权维权工作在福州、厦门两地正式开展。记者昨日获悉,今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好享唱KTV卡拉OK版权侵权一案,将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而乐满堂KTV卡拉OK版权侵权案也将陆续于7月22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家KTV企业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起诉讼的首场法院审理案件,同时,在厦门,哈乐音典量贩式KTV、魅力元素量贩式KTV、水晶之约主题KTV、歌橙自助式KTV(星光大道店)、搜朋自助式KTV、歌橙自助式KTV(湖里店)、音乐之声自助式KTV、欢乐星自助式KTV,因侵权使用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同一天,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将这些卡拉OK经营场所告上法庭。据悉,两权利人皆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这8家场所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20万元。
据了解,这些诉讼案件均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我省展开卡拉OK维权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音集协某负责人表示,此次起诉卡拉OK经营场所是要求侵权场所支付某一首歌曲的侵权费用,而不是请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同时,福建天合负责人透露,在目前陆续接到律师函的卡拉OK经营场所中,已有多家卡拉OK经营场所主动与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表示愿意和解并交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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