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管局:中介替房中房租客再找房免费
本报讯(记者/郑佳欣实习生/钟英)广州“房中房”的自拆“大限”仅剩10余天,原来的租客不得不另找房住。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曾经接手“房中房”出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负责“房中房”客户找房,并不得再次收取中介服务费。
截至6月底,广州全市摸查“房中房”近8000套,业主自行拆除“房中房”821套,还有近1000名业主签订了自拆承诺书。
本月起,广州对“房中房”开展“大清拆”行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下发《关于配合做好“房中房”整治工作加强房屋租赁信息报送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此前承接了有关“房中房”出售或出租业务的,应当向房屋所在街道的出租屋管理中心报告,配合其做好拆除“房中房”工作。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负责为经其介绍承租了“房中房”的客户另行介绍符合条件的出租屋,并不得再次收取中介服务费。
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在今年7月20日前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报送房屋租赁信息,或其服务范围内是否存在“房中房”。发现存在“房中房”的,应及时向房屋所在街道的出租屋管理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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