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骆艾晨):泰国外长甲西19号表示,正在泰国普吉举行的第42届东盟外长会议于19日下午听取了由高级别人权工作组及《东盟宪章》法律专家组提交的报告,对高级别人权工作组草拟的《东盟人权机构章程草案》表示赞同,认为其反映了东盟成员国最大共识。
甲西当天在泰国南部普吉岛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说:“这项关于人权机构职权的章程草案反映了目前东盟成员国最大的共识。重要的是要使这个人权机构具有可信度,但同时要考虑到东盟各成员国的实际情况。因此,目前确立的这个人权机构或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还只是一个开始,以后还会涉及更多的事项。”
根据这一草案,东盟即将成立的人权机构名为“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其成员共10人,均为来自于东盟十国的无党派、非政府人士,每届任期3年。
据2008年12月生效的《东盟宪章》规定,由东盟高级别人权工作组负责起草《东盟人权机构章程》草案,并在本次外长会议提出最终报告。本次东盟外长会议如批准这一章程,东盟人权机构将于2009年10月在普吉举行的第15届东盟峰会正式成立,成为东盟成立40年来首个人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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