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在巴基斯坦被绑架的中国工人张国、龙晓伟,以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合同,未办社保及赔偿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为由,诉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公司一案,原定7月10日开庭,但未能如期进行。
双方当事人10日在法庭进行开庭前的证据交换时,西安江博公司、中兴通讯公司代理人因故未出示任何证据,法官予以口头警告。
张国和龙晓伟是不久前在巴基斯坦遭受塔利班武装分子绑架,经中、巴两国政府共同努力营救回来的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归国后两人和原单位就工资、医疗、社保、各项损失等发生纠纷,将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本报视点版曾于2009年6月22日独家披露了此事。
在法院交换证据过程中,中兴通讯公司及外包商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均称因为时间仓促,又涉及国外取证,现在依然未准备充分,所以无法提交任何证据。
法官对中兴通讯公司及外包商均未提供证据的行为予以当庭警告,下达限期举证通知书,明示其逾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据了解,陕西省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于6月23日向张国、龙晓伟送达了工伤认定书,通过核实情况和医院诊断结论,确认他们所受伤害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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