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关于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市委书记张高丽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市政协主席邢元敏,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出席。
会上,市纪委负责同志作了汇报。
张高丽指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近,中央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四个法规文件进行了部署。
张高丽指出,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对贯彻落实四个法规文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张高丽指出,中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集中出台了四个反腐倡廉的法规文件,这是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法规文件,作为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张高丽强调,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四个法规文件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的理念,切实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规文件,依法开展民主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紧密联系天津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和重点,确定标准和时限,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为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任务提供重要保证。
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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