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非公有中小企业不得单方制定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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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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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视 《早新闻》】中华全国总工会昨日正式公布《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意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今后在制定员工工资标准时,企业代表要与行业工会或地方工会代表谈判商定,而不能由企业单方制定。 由于目前中小企业数量占工业企业的比例超过了95%,且大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意见一旦被强制实施可能影响巨大。上述意见刚一出台便遭遇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一方面是工会人士担心指导意见的落实难度,另外一方面中小企业则担心地方工会的强力介入将冲击企业的经营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