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前总统藤森第三次被判刑
被处7年半监禁和300万索尔罚款
□晚报记者 杨美萍
秘鲁最高法院特别法庭20日以“盗用公款罪”,判处前总统藤森7年半监禁,并处以300万索尔(约100万美元)的罚款。
为了女儿的选举让步
当天的审判由秘鲁最高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塞萨尔·圣马丁主持。法庭的判决书说,藤森在担任总统期间,曾非法使用国家钱财向前总统顾问、前国家情报局主管蒙特西诺斯支付1500万美元“补偿金”,犯下了“盗用公款和思想虚伪罪”。
藤森面无表情地坐在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小组面前,听取了宣判。随后,他告诉法官,他将提出上诉。
本月13日,特别刑事法庭就藤森向蒙特西诺斯支付巨额“补偿金”一案开始进行公开审判。在法庭上,藤森承认曾用公款向蒙特西诺斯支付1500万美元“补偿金”的事实,但他又称,自己不该被判有罪,因为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蒙特西诺斯离开秘鲁,从而挫败了一场 “军事政变”。他还称,事后,他曾用在蒙特西诺斯处查到的资金归还了这笔钱。
2000年9月,蒙特西诺斯用1.5万美元收买反对党议员的丑闻败露,引发全国政治危机。蒙特西诺斯在逃亡巴拿马寻求政治避难前,时任总统的藤森向他提供1500万美元的“补偿金”。
当地媒体分析,藤森承认挪用公款是为了避免审判过程拖得太长,影响女儿藤森庆子参加2011年秘鲁总统大选。藤森庆子此前曾表示,一旦她赢得大选,她将赦免自己的父亲。
藤森庆子是秘鲁国会议员,上次选举以70万票最高票当选。目前她在民调中保持领先优势,有望在2011年当选总统。
据悉,藤森在秘鲁依然享有一定的支持率,但是近年来的审判令其形象大打折扣。
最多执行25年监禁
这是藤森从智利被引渡回国受审以来受到的第三次有罪判决。2007年12月11日,秘鲁最高法院以滥用职权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私人住所罪,判处藤森6年监禁。 2009年4月7日,特别法庭以参与两起绑架杀人案、犯有“践踏人权罪”判处藤森25年监禁。
秘鲁刑法规定,罪犯的刑期应根据最重的一次判刑执行,而不是数罪并罚。因此,藤森25年监禁将是藤森目前需要面对的最高刑罚。此外,藤森还面临另一项罪名较轻的司法指控。秘鲁刑法还规定,年满70岁以上被判刑者可获得减刑或以在家软禁代替入狱服刑,但这不包括因犯有“践踏人权罪”而被判刑者。因此,现年71岁的藤森将不能享受这一司法待遇。
藤森1990年至2000年3次连任秘鲁总统。 2000年11月中旬,藤森因国内发生政治危机而出走日本寻求政治庇护,并宣布辞去总统职务,但随后被秘鲁国会罢免了总统职务。 2007年9月22日,流亡国外近7年的藤森从智利被引渡回秘鲁,迄今一直被关押在利马东郊的一所临时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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