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里昂证券前投资银行家林嘉辉被控于2005年以高层身份,知悉德高贝登有意收购现已除牌的上巿公司媒体伯乐集团的73%股份后,将消息泄露给任基金经理的好友,以致妻子及好友暗中购入大量股份从中获利。
2名被告早前各承认一项内幕交易罪名,20日分别被判监半年和1年,及罚款共144万元。
2名被告依次为林嘉辉(38岁)及方仁宏(36岁),在案发期间分别任里昂证券资本有限公司的投资银行总监,和HSZ(HongKong)Ltd.的基金经理。
暂委法官20日判刑时表示,两被告严重不诚实,行为不道德,影响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稳健及公众的信心。虽然两人并未涉及违反诚信,但行为有违专业操守。
法官续指,其中获取内幕交易消息的首被告滥用职权,再将消息泄露,而次被告罪责较重,因他在明知不法情况下,利用消息进行股票买卖获利,所以采纳较高的起刑点即21个月监禁,认罪扣减后判刑14个月,但考虑到他因事件令事业毁于一旦,从人生高点下坠,加上他热心公益,遂酌量减刑2个月,判监一年。
另外,法官下令两人交出事件中的获益,判林和方分别罚款6.9万元和137万元。
辩方求情指,2名被告分别在美国的大学毕业,林嘉辉拥有会计师资格,于2001年加入里昂,他因事件已被解雇。而方仁宏于2006年曾拟转投另一基金管理公司,但却被证监会以正向他调查为由,没有处理其牌照注册,因而被终止雇用。
2名被告经这次定罪后,将无法再投身金融界。
我来说两句